“村规民约”法治课|蹲地吃饭不叠被也要罚款?律师:于法无据,侵犯村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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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盖有四川凉山州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下称罚款标准)引发争议,其中将厨房碗筷不洗、卧室被子未叠放、客厅地面不清扫等纳入了罚款事项。
11月14日,普基镇一位分管人居工程的负责人表示,新农村是该镇下面的一个村,镇里并没有统一要求。普格县文明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上述罚款标准应该是当地村规民约的相关约定,具体情况不清楚。
网传的人居环境罚款标准
据媒体报道,新农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村里确实下发了这份罚款标准,只是一份草案,目前还在村民讨论阶段,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只有等村民们同意了,形成村规民约才能实施。另有媒体报道,普格县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上述罚款标准系乡镇下发,收取的费用会由乡镇统一统筹,给居民建一些垃圾池等。
该罚款标准因涉及村民居所内部引发争议,被指侵犯村民权利。澎湃新闻“马上评”指出:《标准》所涉区域,除了院坝、入户路这两项公共区域,其余皆指向村民屋内,这是不是管得过宽、过严,忽视家庭的自主权和村民的隐私权了?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本身并无处罚权,不能对村民罚款。即便打着“村规民约”“全体村民同意”名号,罚款行为在法理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北京市法典航舰律师事务所张德志认为,根据相关法规,无论是村委会,还是镇政府都无权作出这样的处罚规定、制定处罚标准。村规民约可以对村民提出一些道德生活方面要求,但没有强制约束力。
上述引起争议的罚款标准,除了涉及院坝,还涉及村民的厨房、卫生间、客厅乃至卧室。
该罚款标准共有6项14条。如,其中规定,厨房碗筷不洗罚款10元,蹲地用餐20元;卫生间脏乱差罚款20元;客厅里摆放凌乱罚款3元、5元或10元不等,地面不清扫罚款10元。卧室里衣服不整齐罚款3元、5元或10元不等,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四件套未清洗罚款3元、5元或10元不等。
罚款标准还注明:“经罚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
对此,张德志表示,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而《行政处罚法》则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张德志说,“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到《行政处罚法》的严格限制。而村规民约既非法律法规,也非部门规章,无论是村委会,还是镇政府都无权作出这样的处罚规定、制定处罚标准。
张德志认为,村规民约可以对村民提出一些道德生活方面要求,但是这应该是引导性的、而非强制性的,没有强制约束力。退一步来说,懒散甚至邋遢,这也是基于个人对生活方式做出的选择,也算是个人权利的范畴,只要不影响他人、不影响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就不应该受到强制干涉甚至处罚。
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冷鑫鸿律师表示,一些地方的村镇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对于部分卫生习惯不好的家庭,的确应该进行一定的提示和引导,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村规民约》讨论,约定一种相互督促的办法或措施,但“罚款”这个提法肯定不对,村镇无权罚款。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也认为,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法律才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郭刚说,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村、乡、镇甚至是县级政府,显然是不能设立罚款并规定限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