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读书会︱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下)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澎湃新闻的《读书会︱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下)》,希望大家喜欢。
10月13日,《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出版座谈会在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国际学者中心举行,本次活动由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商务印书馆、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国际学者中心联合举办。《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商务印书馆2023年7月出版)是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李剑鸣教授的新著,上下两册共1125页,超百万字,对美国革命和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源流加以系统梳理,揭示了美国建国一代政治思维的方式、内涵及其意义,展现了美国早期政治史上诸多纷纭复杂、变幻多姿的场景。本次座谈会,邀请了国内史学界一众学者,围绕李剑鸣教授的新著,以“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为题展开座谈。
在致辞环节,陈恒教授说,“人类对世界的发现或者在任何方面的进一步好奇心,本质上都是竞争性的,学术也不例外,美国研究也是如此。文字所表现出来既是个体的思想追求与文化理想,亦是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的彼此竞争。然而,竞争并非你死我活,而是在思想的交流中、文明的互鉴中逐渐形成一种共识”,“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个体的价值于学术发展,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而另一方面,任何个体学术表达的背后都有国家意志、民族意志的支撑,或大或小,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人人脱离不了时代”。由此而言,“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在当下无疑是一个颇具价值和意义的讨论议题。本文整理自座谈会上的学者发言,限于篇幅,分两篇刊发。
孙江(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今天会议讨论的主题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研究?”副题为李剑鸣教授的《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出版座谈会。按我的理解,是要通过讨论这本新著思考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研究之问题。目下,国内从事世界史研究的人数庞大,著述众多,是时候坐下来讨论这一问题了。《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由上下两册构成,凡六大章,超过千页,有一百多万字。“十一”长假,我一直在断断续续地翻阅,导言58页给我带来了的冲击是巨大的。学界文风已成八股,通篇必为第一第二第三、首先其次再次,而《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不同,导言很长,有四节,犹如钢琴奏鸣曲,有历史、有叙述、有评论、有反思,跌宕起伏,变化自如。文中佳句随处可见,如“美国建国一代所做的工作,当然不是简单地从历史的深井打捞出民主这件文物,使它重光于世”。“然则美国革命中‘民主’概念的这一转化和扩展,并不是少数理论家在书斋里用鹅毛笔来完成的,不是在单线推进、同声和气的状态下实现的,而且也未见于清晰而条贯的权威文本,甚至构成这种转化和扩展的许多观点也不是直接用民主的语言来表达的。”有道是,“历史是文体的堆砌”。先天的才能固然重要,后天的磨砺更不可或缺。我历来主张汉文写作句子要尽量短,句子一长,字意叠加,很容易出错。但是,阅读上述西式句子,不仅没有丝毫“违和感”,有的是满满的愉悦。
孙江
“世界史”是个外来语,虽然World History、General History含有西方中心,但普天之下皆入其中。有意味的是,“世界史”传到日本和中国后,却成了自我不在的他称。作为学科概念的世界史,是伴随现代历史学诞生而来的分类概念。19世纪是一个不同族群和文化紧密联系和紧张对立的时代,知己知彼的需求带来了世界史研究的繁盛。然而,历史事件如恒河沙数,为什么要研究其他国家、聚焦特定问题呢?无疑有来自研究者及其所属的共同体的特殊要求,此外还有一个高远的目标——抽取人类共性的东西。无论就哪个方面看,《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都堪称典范。本书讨论的主题是美国建国时期围绕民主与共和——民主主义和共和主义的博弈,看似老生常谈,实则有太多我们未知之数。透过条分缕析,作者清晰地呈现了美国历史的特性。作为一个门外汉,就我的阅读感受而言,在本书表显的二元结构——“民主主义”和“共和主义”的两翼,分别存在“大众主义”和“王权主义”。“民主主义”和“共和主义”之间的界限并非历历分明,各自受到“大众主义”和“王权主义”的掣肘,二者趋同可达成最善,二者紧张则易趋恶。从建国初期的政治博弈依稀可见今日美国党派恶斗的渊源。作者既对民众的境遇充满同情,又对其诉求不乏惕戒,跃然纸上的是一个温和的共和主义者的肖像。现代国家(modern state)尽管是“现代”(modern)的产物,但几乎所有国家都慎终追远,将其来历安置在时间等级的上古时代,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将这种现象称为“被发明的传统”(invented tradition)。美国没有这种历史的负荷,在革命和建国的政治激流中,参与各方的平衡感——至少是形式上的——令人印象深刻。作者认为,美国的民主是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缘此,本书在方法论上既批判基于法则的先验研究,也批评个别的因果推论,贯彻始终的是语境主义的分析。与美国历史中行动者的多样性相应,史家笔下的历史行动者亦多姿多彩。对于历史——过往的人的经验,历来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是生活的导师”,另一种意见认为过量的历史会扰乱实际的生活,这是尼采的观点。保罗·利科称“记忆如毒药”,与尼采的看法是相通的。在古希腊神话里,历史之母尼莫赛尼(Mnēmosynē)是记忆之神,记忆之神孕育了历史之神克里奥(Clio)。与绝大多数现代国家不同,从20世纪初美国“新史学”诞生开始,不断有美国学者批判自身的历史,到1960年代建国英雄被贬为建国虚构,“民主主义”被斥为“王权主义”,借用时下的流行词,美国人把历史按在地上摩擦。但是,历史认识和解释的对立并没有撕裂美国社会,反而促进了彼此的节制和和解,这令人省思。窃以为,好的历史是以和解为目的的。勒南《什么是民族》是研究现代国家和民族主义的必读之作,论者一般强调体现民族之为民族意志的表达方式——“每日的公民投票”,其实文中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民族的建构需要基于和解的忘却。阅读《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令我再次感到此乃至理名言。历史满身疮痍,一个成熟的国家需要包容差异、抚慰弱者的伤口。人们常说美国历史很短,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重要性和历史的长短没有任何关系。中国的世界史研究要强化,美国史研究更要强化,特别是在中美对立激化的当下。日本学者野村浩一说过一句我常引用的话:“近代日本的失败是中国认识的失败。”19世纪末以来,日本对历史的认识和划分非常特别:一分为三——日本史、西洋史、东洋史。东洋史是以中国史为中心的亚洲史,战后美国区域研究(area studies)=中国史研究在逐渐建立其学术霸权的过程中借鉴了东洋史的成果,今日为中国学者奉为金科玉律的很多命题,日本早有论及,而且相当深入。但,东洋史研究非但没有阻止战争,反而追随日本军国主义的失败而失败,归根结底,就是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东洋史没有发挥历史理性的力量,给当政者以有益的谏言。今天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研究,我不敢说;若问需要什么样的美国史研究?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作为美国史的门外汉,最后请允许我提两个朴素的问题,这也是常年困扰我的问题。作者强调语境主义研究,也即撇开一切先验的预设和概念,回到由文本构筑的历史现场。且不论我们是否能回到历史现场,如果坚守语境主义的原则的话,历史解释是否会陷入一种宿命论的怪圈?“问题史”导向的研究可以避免语境主义方法的弱点,但又带来了一个不期的后果:历史学家所说的到底是当事人的历史,还是自己/时代的历史。诚如作者所说,美国的民主是在历史中形成的,那么如何看待与美国的民主相生相伴的“差异化”呢?具体而言,美国内部的种族歧视(黑奴、黄祸论等),资本主义中心-边缘的世界体系所孕育的“奴隶”劳动。巴枯宁在言及“黄祸论”时深刻地揭示了廉价的奴隶劳动对美国繁荣的意义。两个星期前,我的一个学生来看我,报告不久前当上了教授和博导,很诚恳地问我下一步应该如何提升自己的研究?我答曰:看同辈人中研究做得好的,找出彼此的差距。这话,同样适用于我。
金寿福(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从专业角度,我确实也说不上什么,就李剑鸣教授这部著作的重要性,它所涉及的核心问题,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对国内美国史和其他学科的引领性和指导性意义和作用,之前很多学者从各个角度做了深入和精彩的阐述。我在拜读李剑鸣教授新作的开篇时,特别被“革命精英的知识结构”这个题目吸引,所以想从外行的角度,解读他在构建整部著作的结构时的匠心。
金寿福
从李剑鸣教授这部著作的索引衡量,精英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精英”词条下又分列“精英领导人”、“精英政治”、“精英主义”,可见精英在美国建国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在催生新的民主国家的过程中一马当先的精英的知识结构又是什么样子的?我想结合哥伦布发现美洲以后乌托邦理念在欧洲特别是英国兴起和《出埃及记》这个与宗教自由密切相关的命题,指出美国建国时期精英们知识结构中不可忽视的方面。
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西印度群岛的时日起,美洲经常被包括英国人在内的欧洲人想象成新大陆甚至伊甸园。1516年,托马斯·摩尔——欧洲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出版了《乌托邦》。这个时期到美洲探险和游历的欧洲人更多关注新大陆的奇异之处,比如那里有欧洲人未曾见过的动植物和自然现象,土著人的未开化和野蛮习俗,最不可思议的就是食人族。1626年,弗朗西斯·培根出版了《新大西岛》(The New Atlantis)。培根在书中描写了几个欧洲水手在一个位于南太平洋的岛屿——本萨利姆(Bensalem)——的见闻。水手与岛民的谈话犹如柏拉图的《蒂迈欧篇》中雅典政治家索伦与埃及祭司之间的对话。培根描写了本萨利姆岛居民的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政治体制和他们在科学领域的进步,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水手们离开本萨利姆的时候,该岛的总督希望他们把获得的知识向外传播,这些知识既涉及技术,也包括政治。显然,培根借助大西岛这个临近美洲的岛屿表达了建立新的知识系统,创造一个类似乌托邦的理想共同体的理念。像摩尔的《乌托邦》一样,培根的《新大西岛》同样具有教化的目的和功能。培根借本萨利姆祭司之口提到了美洲,按照这位祭司的说法,美洲曾经存在强大的王国,但是它在大洪水中毁灭,所以,现在有必要在美洲建立一个崭新的文明,到那时,美洲会重新显现大洪水之前的辉煌。培根的主要兴趣和他的书的关键所在不是新大陆的奇异之处,而是在远离英国的地方建设一个新的、更好的生存方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他的思想为当时设法在北美洲建立想象中的共同体即“人间天堂”(heavens on earth)的清教徒们提供了理论基础。
1620年,几十名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赴美洲,在马萨诸塞建立殖民地,他们被称为朝圣者(pilgrims),确实意味深长。登上“五月花号”的清教徒把自己视为上帝的选民,他们之所以登上这艘即将远航的船,一是为了躲开邪恶的法老——詹姆士,二是为了在北美这个应许之地(promised land)建立新的、美好的家园。威廉·布拉德福德是《“五月花号”公约》的签署人之一,签署人立誓创立一个自治团体,而且将依法而治。《“五月花号”公约》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份重要的政治文献。布拉德福德与其他志同道合的清教徒于1620年创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并在长达30余年的时间里担任普利茅斯总督。他把那些落脚新英格兰的清教徒称为“出埃及的以色列人”,而著名清教徒传教士、神学家和耶鲁大学的创建者科顿·马瑟则把布拉德福德比作摩西。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出埃及这个主题从克伦威尔时期一直延续到迁徙到北美洲的清教徒和建国时期的美国精英,可见这个政治神话在不同语境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约翰·温斯罗普曾是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总督。作为马萨诸塞湾公司成员,他于1629年领导该组织建立波士顿殖民地,先后12次被选为总督,帮助殖民地成员建立神权政治结构。
弗朗西斯·J.布莱默在其所著《温思罗普:被遗忘的美国奠基之父》一书中指出,温思罗普在缔造新英格兰的活动中所作出的贡献无人能够企及,因为他把离开英国的行为视为在上帝引导下逃出埃及,并最终在北美建立属于自己的理想的家园。从这个角度衡量,所谓“新英格兰”不仅具有时间和地点上的不同,而且也强调宗教方面的因素。加布里埃尔·西旺断定,从没有哪个基督教社区像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居民一样把自己等同于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他们相信自己不惧困难和风险漂洋过海,就是为了重走《圣经》中以色列人出埃及进入应许之地的路程。他们把自己想象为以色列的孩子,北美洲就是应许之地,大西洋是红海,英国国王就是埃及法老。他们在北美建立独立的国家被视为遵守与上帝签订的盟约,在某种意义上,后来的“美国例外论”也与这个理念有很大的关系。按照托克维尔的说法,这些清教徒认为自己是为了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而来到美洲,他们把自己视为宗教难民,把北美视为“应许之地”,所以要在这里建立神圣的共同体(Holy Commonwealth)。
从清教徒在“新英格兰”这块土地上建立殖民地到他们摆脱英国的统治,出埃及这个话题始终发挥了重要的政治神话的效应。在北美殖民地民众反对英国议会通过的“印花税法案”的过程中,一位名叫查尔斯·昌西的牧师以古代以色列人作为例子,称他们不甘心受到埃及法老的欺压,最后在摩西的领导下揭竿而起。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潘恩撰写了广为流传的小册子《常识》,他把乔治三世称为“脾气暴躁的英国法老”。位于美国费城的独立钟上写着取自《利未记》一段话:“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这段话是上帝在西奈山上向摩西发出的命令。1776年7月4日,鸣此钟构成了宣布北美殖民地独立和美利坚合众国成立的重要象征之一。
1776年,亚当斯、富兰克林和杰斐逊被委托设计国玺,富兰克林和杰斐逊倾向于在国玺上表现《出埃及记》这个主题:富兰克林想在国玺上刻画以色列人渡过红海的画面,杰斐逊更推崇以色列人在旷野中走向目的地的场面:“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光照他们,使他们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记》13:21-22)1776年7月2日,亚当斯在给妻子的信中说,美国独立的日子应当被后人记忆和回忆,因为在这一天,那些虔诚地信奉上帝的人获得了救赎。在1805年的第二任总统就职演说中,杰斐逊再次把美国的诞生与《出埃及记》联系在一起,他称上帝曾经引导其祖先离开英国到了应许之地,他希望在任职期间得到上帝的保佑。
尽管富兰克林和杰斐逊有关美国国玺图案的建议最终未被采纳,《出埃及记》在清教徒出走英国并最终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可否认。除了把自己比作离开埃及进入迦南的以色列人以外,不少迁徙到北美的清教徒把原住民比作迦南人,也就是说,除了族群上的对应以外,还有地理方位上的对应,通过这种对应,殖民者对印第安人的驱逐具有了宗教层面上的正当性。约翰·科顿以为,没有来自上天的许可,任何族群不得把另一个族群驱逐出他们原来的住地,而以色列人则获得了上帝的恩准。在1643年出版的一个小册子里,科顿把之前导致许多印第安人死亡的天花理解为上帝为了来自英国的移民腾出了空间。
从英国南部的普利茅斯,到北美的普利茅斯,从英格兰到新英格兰,这些都是具有强烈象征性和宗教指向性的名称。在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最初岁月,移民经历了各种考验,没有合适的居住条件、食物短缺、疾病、冬季的寒冷。在《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的第六章,李剑鸣教授阐述了雅典经典形象对美国建国时期精英的影响,以及他们如何超越了罗马这个先例,犹如出走埃及的以色列人在沙漠辗转40年之后渡过约旦河进入应许之地。包括雅典和罗马在内的古典城市都有自己的“建城史”,在构建美国建国历史的过程中,《出埃及记》扮演了政治神话的角色,成为具有奠基意义的故事。按照我的理解,美国建国时期精英们的使命感甚于古希腊和罗马人。这是我今天参加座谈会的一点感想。
王立新(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剑鸣教授的皇皇巨著,积数十年研究之心得,不仅是对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深入研究,而且是一部现代民主在美国的生成史,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一、该书非常清晰和条贯地梳理了建国者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及其相互之间的博弈,极大地拓展和深化了对美国早期政治文化的研究。关于这一时期美国政治文化的研究非常之多,剑鸣教授的著作将民主意识形态的形成看成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应该说抓住了这一时期美国政治文化演进的核心和本质。在作者看来,建国时期美国形成的新的民主意识形态实现了对民主概念的扩展和重构,与此前对民主的理解相比,出现了三大突破:一是代表制民主,也就是现代民主的提出,从而对古代民主实现了扬弃和超越;二是重新诠释了共和政体的含义,实现了民主与共和的趋同;三是调和了民主与自由的悖论,去除了对民主可能带来暴政的担心,代表制民主被公认为最有利于维护自由的体制。后来的历史也证明,民主观念在美国建国时期的这三大突破产生了巨大影响,代表制民主成为后来世界通行的主要民主形式,民主成为共和体制的应有之义和必要条件,到目前为止美国还没有出现包括托克维尔在内的很多人所担心的多数暴政。
二、该书书写的不仅是民主的政治文化史,也是现代民主的生成史,特别是为理解现代民主的生成提供了新的视角,这就是历史行动者的视角。在剑鸣教授看来,美国民主的形成不是在某个伟大的理论家如洛克或孟德斯鸠的思想指导下完成,也不是在少数建国精英的雄才大略和非凡努力下实现的,而是民众和精英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下博弈的产物,包括独立战争期间不同价值观、利益和理想的冲突、制宪过程中的激进民主派和温和共和派的博弈以及批准宪法过程中民众主义者的呼吁与抗争。在这一过程中民众发挥的作用更大,正是民众对平等代表权和政治参与权的渴望和追求使精英不得不做出反应,并促使精英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融合民众的理念对民主进行了重新的理解和阐释,形成了上述新的民主意识形态,构成美国早期政治文化的主流。
不理解当时的政治行动者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利益追求和情感态度,就无法理解美国民主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历史主义、语境主义和对历史行动者的同情式理解构成“对民主的历史理解”的三大要素。这部著作对民主学术史的最大贡献在于改变了对现代民主形成过程的理解,构筑了理解现代民主形成过程的历史视角,是对民主的历史学阐释,可以说是独树一帜,自成一家。
三、该书是对美国宪政民主体制特征的重新阐释。剑鸣教授认为,美国民主体制的建立是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的较量、民众和精英博弈和妥协的产物,它不是伟大理论家设计的结果,也不是一方以暴力强加的结果。用剑鸣教授自己的话说,“现代民主既非出自于理论家的构想,也不取决于精英领导人的英明决断,而主要是拥有自治愿望和自治能力的民众积极争取的结果,是一系列没有事先规划的事态演化的产物。”没有“全盘计划”,更没有任何人预先发布为革命者所一致遵从的“建国方略”。我想,也正因为如此,革命时期建立的民主体制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有着种种缺陷,包括对奴隶制的容忍和默许、对女性和有色人种权利的剥夺,贵族民主色彩的保留,等等。但是,正因为美国建国时代建立起来的民主体制是精英与民众的共治,是开放的政治体制,这就为民众的进一步抗争、美国民主的进一步“民主化”提供了条件。后来的历史也证明,正是废奴主义者、女性、印地安人、黑人、性少数等边缘和弱势群体的不断抗争,促使精英不断让步,从而使美国民主不断扩大和完善。参议员直选,复决权、罢免权和创制权的确立,女性选举权和黑人平等权的获得等无一不是民众抗争的产物。
那么,不断的“民主化”会不会也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那就是民众主义(populism,民粹主义)的壮大和泛滥导致民众的力量压倒精英的力量,甚至主导美国政治,从而冲垮美国建国者精心设计的精英与民众共治的美利坚民主体制。当前,我们似乎看到了这一苗头。由新媒体崛起带来的所谓“后真相”时代的降临、娱乐时代精英的劣质化、全球化带来的贫富分化促进了右翼民众(粹)主义在美国的狂飙突进,对美国民主构成前所未有的挑战,美国民主正面临民众(粹)主义的巨大威胁。特朗普无疑是这股强大的民众主义的代表,如果蔑视法治、攻击新闻自由、滥用总统权力的特朗普在明年的美国大选中上台,会不会摧毁美国民主?未来一年将是对美国民主的巨大考验,美国民主能否承受住这一考验?我对此谨慎乐观。这也是阅读这部著作引发的我的一点思考。
总而言之,就问题意识的敏锐、清晰和明确,一手材料的丰富、详实和多样,政治学、历史社会学和语言学等跨学科方法的使用,解释的深入、细致和新颖,以及文字的准确、洗练和晓畅而言,《美国建国时代政治文化的主流》无疑为我国的外国史研究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堪为华语学术界美国史研究和民主研究的经典之作。中国今天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世界史研究。
如果说,在我心中这部巨著还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在这个习惯“快阅读”的时代,该书的篇幅有点长了,会影响其传播,可以考虑出个简本。
赵学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我觉得李老师的这本书是一部视野恢弘、引人入胜的著作,以极其翔实丰富的史料,全景式地论述了美国民主形成的故事,为我们展现出一部丰富多彩、纷纭复杂的美国革命的历史画卷,深刻剖析了美国革命与民主的关系、美国民主形成的艰难历程,对美国革命时期的自由、民主、权利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详尽地阐释,并揭示出美国革命的内涵和特征,阅读之后极受教益。
赵学功
第一个感受就是非常具有创新性。对美国民主的形成和发展,美国学界有不少成果,国内也有相关论述。李老师对于国内外相关代表性的成果和观点做了审慎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颇具创新的观点和独到见解。
以往美国学界对于精英主义在美国革命中的作用评价较高。李老师特别强调,民众主义在美国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精英领导人在国家构建过程中具有主导作用,普通民众的诉求、抗争和参与在很大程度制约乃至塑造了精英领导人的思想和行动,成为推动美国民主形成的重要因素。在他的论述中多次提到,现代民主主要是民众积极争取的结果;在美国革命的兴起和进程中,普通民众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甚至有时候走在了精英的前列,所以普通民众是革命的主力;没有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美国革命就无从谈及,也不会形成革命的政治文化。他也强调了,这一时期宪法观念和立宪方式的发展,并不是几个思想家苦思冥想的产物,而是许多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参与宪法的探索而逐渐推动的结果。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殖民地时期,革命精英在知识和思想上有相当广泛而深厚的激烈,都是大思想家,对很多革命的基本问题他们都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读了这本书,实际上也改变了我之前很多的认知,包括对华盛顿、杰斐逊的认知。以往认为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等是美国民主的缔造者,实际过程却要复杂得多;美国革命并非是一场有预谋、有纲领、有统一领导的革命;在整个革命时期,杰斐逊从未正面使用过民主一词,而且持有相当传统和保守的政体观念。
第二个感受是,李老师在书中非常注重精英阶层和普通民众思想的互动关系的研究,考察各方力量之间的博弈和折中,我觉得这是理解这一时期美国历史的一根主线。博弈、折中、妥协这些词出现的次数比较多。美国民主的形成乃是多种力量特别是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多重因素相互博弈的结果。
西方学界多采用民众和精英处于二元对立的叙事方式。李老师认为,不同力量、不同利益、不同主张之间的分歧、冲突和博弈,不仅贯穿于革命的始终,而且影响到革命的方向和进程。如果简单地用两分法或二元对立模式,无法揭示革命时期政治文化的复杂性和变动性,而且容易忽视精英和民众在思想观念上的共识、融合和妥协。只有将分歧和共识、冲突和妥协同时纳入考察范围,注重不同力量和观念的博弈及其意义,才能更好地把握美国革命时期政治文化的内涵和特征。他强调,正是精英和民众的较量以及精英主义和民众主义的博弈,促成了现代民主初期的制度架构。精英领导人和普通民众同处一场历史变动之中,在革命的形成和进展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同推动革命事业,他们之间的分歧和共识、冲突和合作、博弈和妥协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美国革命的面貌。美国革命是精英和民众合力的产物,精英和民众相互交织,彼此牵制,共同作用于革命的进程和结果;精英主义和民众主义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既有分歧,又有融合。这些观点和看法都颇有启发性。在论述美国宪法的主权安排、代表制等问题时,李老师又具体考察了各种力量、各种观念特别是精英主义与民众主义之间的激烈博弈。
第三个感受是研究方法方面,李老师强调历史研究中需要着重考虑历史的“过去性”,要历史地理解过去,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裁度前人。因而,对于美国革命的局限和不足不能过分苛求。他多次强调历史的语境问题,在“导言”部分相关的论述是比较多的,认为对学术研究要进一步历史化和语境化;要理解美国早期政治的特点和性质不能单纯用当今的民主理论为标准,也不能从今人对民主的理解出发,必须认真考察当时人对民主的认知和态度。认为如果缺乏历史主义意识,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来处理史料,就会对美国早期民主做出简单化甚至是扭曲的理解。
我以前给学生讲课的时候曾讲到过李老师对美国革命时期“人民”概念的论述。美国人民当时是如何来定义“人民”这个词?李老师在书中详尽地阐释了建国一代精英对人民复杂多样的用法,以及对人民的态度和看法,指出当时人们在五个层面上使用了“人民”这一概念。另外在谈到民主时,强调需要梳理美国革命时期的民主概念,了解时人所说的民主究竟有何涵义,以及对民主的态度等,因为民主是一个不断发生变化的概念。针对有学者对美国民主的批评和质疑,他特别强调,要求建国一代为后来美国民主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超出了他们所能背负的程度。
李老师还采用了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特别是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同时将美国民主与古代希腊和罗马以及英国、法国政体进行了比较研究。
总之,这部著作视野之开阔,研究之精深,分析之透彻,逻辑之谨严,引证之广博,语言之优美,不仅注定是美国史研究的经典之作,无疑也是世界史研究的典范。这正是我们今天所需要的世界史的研究。
黄洋(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我最早知道剑鸣教授对民主政治的研究兴趣,是在2006年。那时候他在南开组织了一个研讨会,邀请国内研究历史上的民主和民主政治相关的学者,专门讨论世界历史上的民主和民主政治。后来他主编这次会议的论文集,以《世界历史上的民主与民主化》为题出版。之后他一直关注历史上的民主这个问题,也不时和我讨论。读了剑鸣教授这本大著后,我才知道,至少从1997年起,他就已经有这样一个研究和写作计划了。用二十多年的时间专心致志地做这么一件事情,这是令人钦佩的。
黄洋
如果让我用一句话评价这本大作的话,我觉得它是一部融会贯通之作。美国史的专家们从美国史的角度看,可能会认为剑鸣教授这本书的主题是一个美国史的重大问题。这当然没有错。但我作为一名世界古代史研究者,会倾向于认为,这本著作的真正主题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形成,这是世界历史上、人类文明史上一个非常重大问题。要研究现代民主的形成,其实要牵涉到一整部人类文明的历史。因为民主政治是从古希腊产生的,所以要研究现代民主,也必须研究古代的民主,要把古代民主政治弄清楚了,才能真正提出关于现代民主政治形成的认识和看法。
对此我感触很深。我做一点古代希腊民主政治研究,对现代民主有某种偏颇的看法,认为从古希腊人对民主政治的定义来看,现代民主政治不是民主政治。在我们讨论的过程中,剑鸣教授纠正了我的这种看法,认为现代民主制是对民主政治进行了重新建构和定义。当然,他能这么说,也是因为他对古代民主有了较为准确的认识。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民主和共和的问题。学界对两者经常不做严格的区分,比较随意地使用这两个概念,有时候是混用和互换使用。要研究民主的形成,这个问题也需要分辨清楚,而且也要区分从古至今的民主和共和政治。为此剑鸣教授对古代的民主与共和政治也下了不少功夫,对希腊民主政治和罗马共和政治都做了了解和研究。此外,研究现代民主政治的形成还需要熟谙政治学有关不同政体的讨论,不仅是古代政治思想家如亚里士多德的讨论,还有现代政治学家如罗伯特·达尔等关于民主政治的论述。我的感觉是,剑鸣教授在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对这些都已经了然于胸了。前面陈小文总编辑讲得非常好,这本大作不仅做到了古代和现代历史的融会贯通,还是历史学和政治学的融会贯通。
我之所以说这是一部融会贯通之作,还因为剑鸣教授的写作方法。我们习见的历史学著作的写作方式都是做加法,就是做很多的注释,表示很有学问。而我看本书的注释和参考书目,发现剑鸣教授是在做减法。我清楚地知道,他阅读的文献要远远多于他注释里所反映出来的。在我看来,能做减法是一种真正的贯通,真正做到把学问用自己的思想阐述出来,而不是堆砌文献。这也是我一个挺深的感受。
我完全同意东育教授的说法,这本著作还体现出作者有很强的人文关怀。我说的不是现实关怀,而是人文关怀。因为在我看来,这部作品蕴含着对人类社会的命运的关怀,关心的是整个人类社会在现代世界的走向,因而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终极的关怀。很难想象,如果没有这样的关怀,作者怎么会选择这个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有根本性影响的问题,这是我的阅读体会。
我觉得还体现出作者对普通人的一种同情。我是从读者的角度获得的一种感受,因为这里面讲了民主是民众和精英博弈的结果。当然,这个博弈讲的是思想上的交流,是通过思想斗争达成一种共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结论,我也有很深的感受。
牛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这本书,我当然期待已久。前不久它出版的消息是突然到来的,我的一位同事,北大外语学院英语系的毛亮,研究经典美国文学的一位学者在第一时间告诉我的。他是从网上看到这部书的出版,非常兴奋地告诉我说李老师竟然出了这么一本大书,马上买来看,读得很认真也有很多想法。我觉得这个是挺不容易也挺有意思的事,正可以说明美国史之外其他领域的学者也会对这本书感兴趣、有收获。毛亮就是这么说的,他已经把这本书推荐给他的研究生了。其实收到这个会议的通知时,我曾经想建议毛亮来参加,他对美国早期史很熟悉,比我强得多。今天早上,我还和他又对这本书又聊了一些,他有很多细致深入的评议见解。尤其是他认为,这本书有远远超过美国早期史之外的意义和影响。
牛可
刚才听到大家所说的对这本书的看法和意见,其中有一些我也有同感。这里就避免一些重复吧。我想说说这本书背后的人。我想说,这本书背后,其实是一个智性很饱满的、智力充分发育,而且有很高的在智力上的自我期许的头脑,是一个beautiful mind。这个头脑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可遇不可求的性格和体制方面特质来支持,比如说很好的酒量,当然还有和酒量一样过人的精力。
和李老师相交这么多年,他是一个我很有兴趣去琢磨的一个人。琢磨这个现象级的人,琢磨他的智力、性格等等。我有幸经历的和李老师在读书和谈论专业问题以外的交流,能让人捕捉领会到一些东西。我感觉李老师有突出的一点,就是强烈的道德批判意识,或者说道德纯粹性,这表现在他对《资治通鉴》的观感,对历史人物和当代事务的鲜明、有时还很激愤的评论上。我说的道德感方面,也许和刚才黄洋老师说的人文主义相合。这种东西在李老师的专业写作中并不一定很明显和直接的表现。在私下的交往讨论中,我觉得李老师有很强的道德主义色彩,没有丝毫的犬儒。在精神的理想化方面,他远超过我所见到的我们的学生一辈。
还有一个想法,我想放在“通识教育”这个词之下说说。若干年以前,大概是李老师到北大不久时,我们俩都注意到了史华慈发表在的一篇小文章,那篇小文章里面提出,地区研究学者作为专家,他们不应该完全处于本专业的藩篱之中,而应该有进行持续的自我通识教育的意识。史华慈说的是专家的而不是学生的通识教育,就是已经有专业资质专业水平的学者对学科和专业之外的各种各样的知识、观念和文化价值保持开放心态和尽可能密切的接触,不要让狭隘的专业目标和工作内容独占了自己的头脑和心灵。我觉得李老师注意和引用这篇发表在《亚洲研究季刊》上的小文章并不不是偶然的,出了对跨学科的理解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在我所接触到的历史学者中,有那么强烈的意识去拓展自己的智力和文化生活,也就是用史华慈的话说是作为专业学者做自我通识教育,我感觉李老师是最突出的一位。他有那么广的阅读范围,包括怀着巨大的厌恶去读《资治通鉴》;又去操练那么多类型的文字和文化活动,包括写小说、练书法,听京剧唱京剧,可见这个头脑是在向多方面延展拓展的。
李老师提供了一个高级专业学者的自我通识教育案例。对我自己和我们的学生,李老师的情况很独特,其中有很多是学不来的。但也有学得来的,或者至少可以启发的,供我们虽不能至但可以心向往之的。比如我虽然学不来李老师的很多东西,但我多少会用这个卓越的案例来比照我自己的知识生活,也启发我们作为教育者的想法和作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按照专业化的律令在生活和工作;即便我们自己不那么专业化,我们也会按照专业化的法则去教育和规训我们的学生;我们生怕他们不专业。尤其是我们世界史,长久以来在中国史面前的自卑感是有理由的,那当然就是低度专业化的问题。听学生们说,学生们当中至今仍存在中国古代史在上世界现代史在下的鄙视链。世界史的进步,当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提高专业化程度。
但是专业化是不应该被作为绝对目标和原则的。专业化本身是需要反思的。专业化有很多面孔、很多层次;在一定的意义上,它有自发导向careerism的内在趋势。在它野蛮生长和不受矫治的情况下,它还伴生着特有的蒙昧和反智,振振有词的偏狭和浅薄幼稚的世故,snobbery和pretension;犬儒和道德迟钝。我隐约感到,我们的学生中有人在专业上达到标准和要求的同时,但是智力和精神生活上却似乎过于实际也过于规矩;或者至少可以说变得有点无趣和无聊,没有公共生活中所需要的起码的兴趣和是非感。总之我很愿意把李老师作为一个范例,在今天大概比较少见的一个范例,拿来参照我自己,也时不时提供给我的学生。
我不是说专业化不好,专业化和专业的工作是必须的是基础。但世界史可能需要各种各样的学术和思想上的风格类型,而我感到李剑鸣老师是超越比较狭隘意义上的专业主义的头脑类型和工作风格的一个例子。这个对今天的世界史可能尤其可贵。这算是我“阅人”——琢磨李老师这个人——的一点心得。我还是觉得,刚才各位老师提到这本书里面的好多优点,当然跟人的性状是有关系的。
今天早晨我和毛亮都说到,这本书读起来并不容易,虽然它文字表述极好。轻轻松松看一看是不行,这是因为书里面有非常饱满层次和相当复杂的论证。李老师不止一次和我说起,美国建国者那些人都有很发达的、很强的“讲道理”的能力。对此我很同意。他们的分析性,他们思维的严格性,应该是要远远地强过我们中国人通常的情况吧。这本书里头有那么复杂的论证,当然是李老师“讲道理”的能力的一个体现;而这种能力就是从他从所读之美国书、所观之美国史中习得的,体现了美国史和美国文化对一个从业者的深刻影响,是一个美国文化研究者为美国文化所化的一种表现。
我不知道李老师下面的工作计划是什么,但我很期待李老师写的人物传记和群体传记。传记和人物研究的一个好处就是,通常来说它们更宜人更好读;而也提供给李老师发挥更感性和文学化的写作方式的空间。
张勇安(上海大学文学院):
对于剑鸣老师的宏著,我谈几点学习体会:
该巨著以小切口讲述大故事,进而以大故事观察大世界,这种宏大叙事关照没有广博的知识积累和宏阔的视野,可能最终会陷入浩瀚的史料和文献中不能自拔。无论是纵向的探讨美国政治文化起源、发生和形成,还是横向地探讨美国民主与同时代他国民主制度的比较,剑鸣老师都显现出了高超的史学技艺,这种对于史料和史学研究方法和技艺的驾轻就熟,成就了这部鸿篇巨制。
张勇安
而剑鸣老师贯通古今中外的史学观,不仅以古观今,还是以今思古。李老师在写作过程来回穿梭于古典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之间,甚至完全打破了学科的樊篱,这些工作都进一步推动了政治文化史研究由比较政治一个分支,成为了真正意义的新学科领域,以政治文化史为方法,对于拓展其他世界史研究方向的研究也一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该书的研究就具有了跨界的影响力,用现在一个流行语,就是出圈了。
说实话好久没有读这样大部头的著作了,1125页,超百万字,我没有做过统过,如此大部头的由一位学者独立完成的学术著作,还有没有,即使少我想肯定不多。然而我们读起来,并不觉得吃力,李老师在书中不仅新见迭出:边缘地带的世界主义者的知识来源、知识结构、知识生产;作为道德整体的人民等一系列的新概念新提法,时时让我耳目一新,而在书中,李老师与中外古今学者不间断的对话和讨论,层层推进,更是引人入胜。
而放在世界史学科知识谱系而言,李老师的巨著具有更重大的理论意义,我们今天都在讨论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我想该书不仅把政治文化史作为研究对象,更视为一种“方法”,无疑就是从实践意义上推进了世界史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如是,也为世界史从早期的照着讲转向接着讲、对着讲提供了可能的路径。
最后,我也想说,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世界史研究,我们肯定需要像剑鸣老师这样巨著的世界史研究。但我并不建议初入门径的研究这样做,作为历史学研究者,我们都非常清楚,老题新作相较于新题新作、新题老作要难得多多的。好在,李老师还有另一本书《历史学家的修养和技艺》。
谢国荣(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我是认真地拜读了一遍这部新著。但我没有从事美国早期史研究,对先生大作的理解可能存在误读,不能像蔡萌、董瑜、杜华和薛冰清等同门那样理解透彻。“民主”一词,今人似乎很熟悉这一概念,但“现代民主”如何产生,却大多并不了解。即便是专门从事美国历史研究的,尽管了解美国革命和建国的过程以及相关的史实,但对“现代民主”如何在美国这一历史时期产生,恐怕也充满各种误读。实际上,国内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诸多似是而非的看法。在美国学术界,史学研究更新很快,政治史研究似乎不再占据统治地位。美国的同行由于深受现实政治的困扰,对这个重大学术问题的研究同样充满误读。
谢国荣
先生的新著《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紧紧围绕美国革命中的精英与民众进行辩证分析,探讨他们在独立战争和建国这个大变动时代的政治思考、政治论战、政治实践、政治博弈和政治妥协。这一代美国人,无论是政治和社会精英还是普通民众,他们热衷于这种政治思考和实践,其目的是为了建立一种既要确保社会秩序、国家安全与和平,又要捍卫被统治者的自由、个人权利、财产和生命的政治制度。他们在实现独立后,一直在探索建立怎样的国家,确立怎样的政治体制,培育怎样的政治文化。他们之所以要突破陈规,创新制度,建立不被欧洲看好的共和制,并最终建立崭新的政治制度,形成了“现代民主”,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极力崇尚和珍惜“自由”。无论是革命中的精英还是民众,他们反对英国“暴政”,就是为了确保“个人自由”,这也是他们立国的根本目标。但是,在政治制度上和在国家建构中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美国革命和建国时期的精英和民众在一系列原则和具体问题上都有不同的思考、主张和担心。事实上,他们也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其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最终形成一种可以共生、共治和共赢的政治机制。这种政治机制,除我们习以为常的分权与制衡以及联邦制度外,最重要的是,精英与民众在政治实践和博弈中建构并接受了“代表制民主”。“代表制民主”的出现,导致了“民主”概念的重构和“现代民主”的形成。
可以说,先生的新著厘清了美国革命和建国时期中“人民”、“人民主权”、“自由”、“共和制”、“混合政体”、“代表制”、“民主”、“代表制民主”这些我们看似熟悉但实际上缺乏准确认识的重要政治概念的基本含义,及其演变和转化。更重要的是,新书清楚地论述了“现代民主”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美国独立革命和建国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留下了何种政治遗产。先生的大作在这个领域做了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深化美国早期史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郭长刚(上海社科院历史所):
研究古代希腊史的都清楚,雅典的民主政治声誉很糟糕,苏格拉底、柏拉图崇尚专家治国,其他古典作家也没有赞成雅典民主制的。但“民主”如今却成为被世人所普遍接受、普遍推崇和追求的一种制度,这一过程是如何转变的呢?剑鸣教授的这部煌煌大作《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主流》给出了详实的论述。
郭长刚
剑鸣教授在书中指出,迄1776-1788年间,“民主”一词还很少为人所使用,且即便提到,也多带贬义。法国大革命改变了这一状况,“民主”开始成为一个广泛使用、含义正面的词汇;但美国革命则是重新发现了“民主”,赋予“民主”以新的内涵和价值,使其实现“价值翻身”。不过,正如剑鸣教授在书中所指出的,即使是美国的建国者们,如托马斯·潘恩、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约翰·亚当斯等,他们对“民主”一词也是非常谨慎的,而是更喜欢用“政府原则或形式”的革命、“地球上尚无先例的政府架构”等表述。因此,我们今天更应该把美国革命置于世界“民主革命”的长河中予以审视。
剑鸣教授的这部著作最吸引我的,是其对“民主”概念的重构和“现代民主”的形成这两部分的严谨的、富有逻辑的论述,展现了作者历史的智慧和思想的深邃。古代雅典小国寡民的“直接民主”如何升级换代为与现代国家相适应的“代表制民主”?如何超越古代罗马的共和政体使之实现“现代转化”?这些都是对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抱有兴趣的学者和读者所迫切期待解答的问题,也恰恰是国内学界迄今尚未给予严肃的历史论证和逻辑阐明的问题,剑鸣教授的这部著作对此可谓贡献卓著。
读剑鸣教授的著作也让我产生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古代雅典的民主制度在千百年间曾被看成是“最恶劣”的政体,美国的建国一代或许并不一定能够把这一最恶劣政体的劣根性全部铲除,虽然后面在不断完善,总会有潜在的短板存在,就像古罗马共和国的“混合政体”一度被波利比乌看成是“最完美”的政体,但没有过多久,罗马共和国就崩溃了一样。因此,对于美国开创的现代民主制度,对于它可能或者已经暴露出来的缺陷,如特朗普执政时期的国会山骚乱之类的,该如何去对待和审视?第二个问题:如果把美国革命置于西方文明的演进史中予以考察,美国其实是古希腊、罗马的复兴,是对曾经被“基督教化”了的古典文明的全面复活和彻底回归,从这一视角切入的话,美国的建国一代在进行政治制度建构时,是如何思考宗教或者“基督教”的角色的?托马斯·杰斐逊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的起草者,是政教分离的倡导者,好像还曾试图改写《圣经》,因此,我非常期待能够进一步阅读到有关宗教方面的论述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