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佐”宋太祖霸府僚佐与宋初的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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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霸府,指的是那些担任京官的僚佐,如皇帝左右侍卫、宿卫、奏事、掌玺等。这些僚佐在历史上通常是属于皇帝直接指挥的机构,但在宋代则多由皇帝任命或由宰相任命。霸府这一制度起源于唐代的宿卫制,随着宋代的发展逐渐成为一个固定的官职体系。尽管宋朝也有将其纳入官僚体系中,但是这一制度仍未被人们普遍接受。
我们知道,一个官僚体制的正常运作,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机制。在唐代,国家管理由尚书省、门下省等中央机构负责;在宋代,虽然皇帝是最高行政长官,但他必须依赖于宰相的帮助,才能维持国家的正常运转。
霸府僚佐与“外戚干政”
“外戚干政”是宋代的一种特殊现象,也是其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特征。我们常将五代以来外戚干政的历史概括为“唐末五代、宋初外戚干政”,以凸显“唐末五代”“宋初政治格局”中的内廷因素。这个概括虽有一定道理,但值得商榷。
五代时期的外戚干政,主要发生在藩镇割据时代。而宋初,在赵氏江山一统、宋朝建立前的特定历史背景下,作为一个藩镇割据政权,其外戚干政现象却颇为复杂,很难用一句话来概括。但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外戚干政”是五代时期藩镇割据政权所共有的一种政治现象。
五代时期藩镇割据政权多在对外作战中获胜,并进而控制了当地军政大权;而作为在对外战争中获胜并最终统一天下的太祖赵匡胤则是一个例外,他的胜利完全是建立在自己政治军事集团力量的强大基础之上。正是这种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为赵匡胤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础。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外戚干政”这个历史现象在五代时期既不能说是“例外”,也不能说是“常态”。
然而,到了宋初却呈现出与五代不同的另外一种局面。在太祖赵氏一族及其政治军事集团逐渐崛起、势力不断膨胀之后,赵匡胤又不得不面对一个新问题:面对赵匡胤及其政治军事集团不断发展壮大的势力和影响,如何对待和处理其与赵家宗亲集团之间的关系?在皇权高度集中、赵氏皇族居于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如何对待和处理赵家皇族及其政治军事集团与其他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关系?
赵宋王朝政治格局与霸府僚佐的命运
后周显德三年(956),柴荣死,周世宗柴荣的儿子周恭帝即位,次年即禅位于赵匡胤,建立宋朝。然而宋太祖对柴荣的后继者们不太放心。后周显德三年(956)正月,“命世宗于晋阳养疾”,五月,“诏罢天下诸军”。柴荣的嫡系霸府僚佐几乎全部被留在开封府中。赵匡胤即位后,周世宗的遗诏中称“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可赐死;流配戎狄,自取之”。这是一种近乎于政治迫害的做法。赵匡胤曾感慨:“我从父兄及子孙辈皆在左右,今一旦去我而独立……天下之人谓我何!”后周世宗死后不到两年时间里,“诸子皆为王侯”。
霸府僚佐在宋初的地位及作用
北宋初年,宋太祖设置霸府僚佐,目的是为了平衡权力,将重臣分而治之,以分散其权力。这一策略从北宋初期的政治格局中反映出来。霸府僚佐在宋初的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霸府僚佐在殿前都点检和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之下,担任着重要的军事职务。“诸禁军皆分前、后两司,置左右殿直,殿前都点检为之。知开府仪同三司王继勋、魏仁浦皆兼领殿前司事,知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李仁达兼领左右监门卫上将军。”
殿前都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均是由宿将担任的高级职务,其所领军队规模、地位都在宿将之上,所以对霸府僚佐而言,这一职务是非常重要的。就这一职务的地位而言,只有担任过这一职务者才能对其职责有所了解。所以北宋初年对殿前司的设置十分慎重。
殿前司是专门负责侍卫皇帝的武装组织,北宋初年共有四个殿前司。从时间上看,太祖赵匡胤在太平兴国三年(978)七月“罢中书舍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殿前都点检”;从地域上看,在中书舍人马步军都指挥使下又分出两个殿前司。太祖赵匡胤设置殿前司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禁军的控制。
其二,宋太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禁军的控制。太宗赵光义继位后不久便着手进行禁军的调整,对殿前司也作了调整,除了保留了原属殿前司的部分军职外,还在禁军分掌诸将官职时赋予了一定的兵权。
关于霸府僚佐的几个问题
霸府僚佐以勋旧、旧臣、将门子弟、禁军等为其主体,这些人具有特殊的身份,是研究宋代政治格局不可或缺的材料。在具体研究中,我们会发现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首先,霸府僚佐是宋太祖时期的产物,是赵匡胤一系列政治举措的结果。《宋史·职官志》称:“太祖初令天下诸州置长史二员、正史十人、正副录事官各一员、掌记一人。其吏治人才,皆择其可者为之。”这段记载表明霸府僚佐出现之前,宋太祖已有设立长史官的可能,其设置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霸府僚佐出现之前,地方长官已有设立秘书(或记室)或“录事参军”等职位的可能。《宋史·职官志》记载:“后晋开运元年(944),置秘书省……以其属吏”。这里提到了“秘书省”和“录事参军”,这两个职位是为掌管文书之属官而设的职位,而非像后来那样专指秘书、录事两职。可见,在后晋以前地方长官就已设置秘书(或记室)或录事参军等职位;后晋以后地方长官又增设秘书、录事参军等职位,这是宋代中央与地方官制的重要发展。
其次,霸府僚佐只是将其他官员的行政事务交由其管理,而非直接管理地方事务。例如《宋史·职官志》记载:“时(后晋)世宗朝(934—936)分司诸道:一曰都统使使、一曰都副使、一曰都承使使、一曰副都承使。”
“霸府”一词的含义及历史考证
“霸府”一词是指宋代的地方长官,是宋代官僚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现在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霸府”一词表示了宋朝地方长官所管辖的区域,以今陕西省西安市为例,据《宋史·太祖本纪》记载:
天圣七年六月丙子,诏自今以后诸州府界内每五里置一霸府。
五代时期,由于战乱频仍,各地官员调动频繁。“五代十国”时期的地方长官,一般都是以“霸府”为治所。这一时期,由于中原战乱较多,同时也由于一些地方豪族势力不断发展壮大起来,所以五代十国时期的地方官员在名称上就有了很多变化:
第一种情况是“霸府”与“京府”同名。
五代时期,“京”之地有长安、洛阳、汴州三府;“霸”之地有霸府、京霸。由于这些地区都是地方军事重镇或经济重镇,所以这两个字所指的地方官员也就不一样了。例如唐末五代时期的王建曾经担任过京兆尹这一职务。再如唐末五代时期的刘知远在镇守河北时曾设立过京兆府。后梁、后唐和后晋时,曾设立过“京兆尹”这一职务。
五代至北宋初时,在地方设置“京兆尹”一职的情况还有不少,例如后汉和后周就曾设立过京兆尹和河南府二府。因此,在五代时期地方设置“霸府”一词的情况也是不少见的。
天圣七年(1029)八月戊寅,诏以京兆、河南、陕州各置霸府一人。
笔者观点
宋太祖霸府僚佐与宋初的政治格局密切相关,他们以霸府为中心形成一个紧密的网络,使太祖能集中力量解决“五代之患”,而这些僚佐在处理政务时也表现出了非凡的才干和能力。不过,霸府为核心的政治网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即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僚佐网络不能保证宋太祖所制定的各项政策能够有效地执行。
在太祖统治期间,霸府僚佐网的各个环节都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反映出整个官僚体制内部相互牵制和矛盾的发展,以及官僚体制内部不断出现新的问题。霸府网络与官僚体制的这种相互牵制和矛盾会阻碍宋太祖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在执行中的落实。
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会影响到其他僚佐网络中存在着相互制约和矛盾现象。如宋太祖后期逐渐形成了以翰林学士为核心,其他僚佐参与政务和执行皇帝命令,在这一体系中,翰林学士处于核心地位。这样就使得宋太祖所制定的政策很难在执行中得到落实,而成为空文。
另外,宋太祖为了建立起一个良性循环的官僚体制,即通过控制霸府网络来控制官僚体制,以加强对官僚体制内部各个环节的控制。
如通过对“霸府”僚佐人选的选择和任命来控制官僚体制内部各个环节;通过对僚佐间权力竞争及制约机制的设置来控制官僚体制各个环节;通过将一些重要官员任命为霸府成员来控制官僚体系中各个环节;通过将重要官员贬黜或贬谪出京来控制官僚体系中各个环节。通过这样一种途径,宋太祖在建立起一个良性循环的官僚体制后便可以集中力量去解决“五代之患”。
参考文献
[1]《宋史·文苑传》,中华书局,1979年。
[2]《宋太祖实录》卷九四;《资治通鉴》卷二八四
[3]《宋史·杨亿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九;《宋会要辑稿》卷六八;《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六
[4]《宋史》卷六五五;《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七
[6]《宋史·选举志》;《文献通考·选举考一》卷四九
[7]林亿等:《宋太祖、太宗两朝的人事制度研究——以中央官制为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
[8]吴相湘:《北宋前期中央官制研究(二)——以“枢密院”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