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里”华县农村建立生产合作社后,我爷爷第一个把牛和农具捐给了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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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社 前 后
作者 刘正军
1950 年8月15日至1951年9月4日,华县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土改运动。我村(赤水辛村)贫下中农,都分到了梦寐以求的土地,开始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生产中去。但没过多久,我们赤水乡及高塘乡、下庙乡等地的部分农户,就因缺乏劳力、农具、资金等无力耕种,开始打起了出卖土地的主意,这无异于又要走解放前的老路。
1951年6月,我乡东边东赵乡汪楼村的汪保善,为解决这些困难,自发组织 12 户农民成立了互助组,互换劳动力。1952 年 11 月,他又把互助组扩大为 22 户,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名为“晓光社”,实行“土地合股经营、牲口同槽喂养,劳力出勤记工,年终结算分红”。当时《陕西日报》对此作了宣传,县政府也号召农户向他们学习。1953 年春,“晓光社”进一步发展,扩大为 50 户。当年年终的结果表明,“晓光社”的粮食产量明显高于单干户及互助组,汪保善因此获得省劳模称号,出席了全省先进代表会议 (详见 1991 年版 《华县志》 第 145页)。这件事在全县引起了很大震动,也极大地推动了单干向合作化的转变。所以,1955年冬至1956年春,当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国大张旗鼓地铺开时,我县的合作化高潮已水到渠成,迅速以摧枯拉朽之势开展起来了。
合作化时的宣传画
这年冬天,上级向我们村派来了工作组,发动农民把土地、牲口、水车等大型农具等捐给社里,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运动起始阶段,由于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和习惯于单干的恒定思维,一些村民对入社疑虑重重,并不热情,特别是舍不得把牲口和刚分到的土地捐给社里。令人大感意外的是,我爷爷对此事却充满热情,非常积极。报名那天天还未亮,他就早早地起了床,跑去敲开村干部(刘振尧)的大门,第一个报了名。后来,他还拉着我家的那头小牛,扛着铁犁和牛轭头等农具,把这些都捐给了社里。因为这件事情,他还受过我大爷(我爷爷的哥哥)不少风凉话。
甭说别人,就连我长大成人后,对当年爷爷的这个举动,也感到很是纳闷——他不是党员,也没文化,为何却有这样高的觉悟?于是悄悄地去问我妈。我妈的说法是,那时我家男劳仅爷爷一人(我爸在外教书),脏活重活全靠他干,合作化前的那几年,他“实在是累得干不动了”!
入社不久的一个晚上,工作组在我们学校(高家村祠堂)召开群众大会,会场就是我们教室。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教室里点着汽灯,群众都跟学生一样,挤坐在课桌旁。大会进行过程中,工作组里一个留着短发的女组员,按报名顺序宣读了入社人员名单。我爷爷作为第一名,自然受到了大会表扬。当时我年龄还小(正读初小二年级),也坐在群众中看热闹。听到工作组表扬我爷爷以后,我感到非常得意,“张”得左顾右盼,恨不得立马站起来当场宣布:第一名就是我爷!后来,我家的小牛就和其他社员的牛一起,集中在高家的一个社员家里,让社里的饲养员喂养去了。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路过高家,无意中看见了我家的那头小牛。当时它和其他牛一起,拴在高家一片空庄基的木桩上。当它瞧见我时,好像是认识似的,睁着两只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静静地望着我,一动也不动。我看到小牛这眼巴巴的神态,觉得它非常可怜——仿佛是受到了别的牛欺负似的,于是就跑过去,搂住它的两只犄角,对它说:“牛啊牛!现在入社了,你就在社里好好住吧!以后有了机会,我让爷爷把你拉回去,在咱家好好转一转!”
我对牛说:“如果以后有了机会……”
这个情况,正好被高景朋他妈看见了。她当时正系着围裙,从家里出来倒泔水,看见我搂着牛犄角在对牛说话,很是诧异,之后逢人便夸:“外娃 (那个娃) 碎碎(小小)的,咋恁门 (那么) 灵醒(聪明)!”
想起来真有意思,当年小小的我,确实有些“对牛弹琴”的味道!
图文来源:《一剪闲云赋流年》
原文作者:刘正军
整理编辑:华州文史荟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