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京、宁波试点实行教师末位淘汰机制?官方辟谣:没有实施,不要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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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北京、宁波正式试点实行教师末位淘汰机制,教师退出编制”的消息流传于网络,引发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传消息大多截取了北京市教委于2022年11月22日印发的《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宁波市教育局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的《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
记者搜索发现,《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确实提到了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方案》中称: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撤销教师资格、清理退出教师队伍。
而对于学校与教师的解聘,《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则规定了更加详细的条件,《实施办法》中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学校可予以解聘:(一)学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待岗、转岗,或连续两年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三)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六)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七)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予以解聘的其他情形。
对此,10月19日记者分别电话采访了北京市教委和宁波市教育局,双方均对“试点实行教师末位淘汰机制,教师退出编制”这一消息进行了否认。北京市教委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目前没有推出相关政策,也没有官方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2022年确实提出了相关方案,但还没有正式实施,具体实施日期目前也没有官方消息。针对教师退出编制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文件上并没有提出相关事宜,不要过度解读。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