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古代船员开船竟然也需要证书?一起看看船员证书的历史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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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船员上船也要证吗?
中国航运历史发展悠久,船员这个职业已经被大家熟知。
但你不知道的是,其实从春秋时期开始,就有专门服务于战船的船员。秦汉时期,船员分工逐渐明确,有了如:掌舵、驶帆、桨手、摇橹。宋元时期,商品经济发展,远洋行业进入空前发达阶段。这时,远洋船员职务体系已经有了雏形。
船员证书也应运而生了。元代至元三十年(1293年)正式颁行了《至元市舶法》,该法规规定,船舶航行证书分为两种:大船请公验,小船请公凭。其中要详细记载每个船员的姓名、职务、以及商船的长宽尺度、载重吨位、桅杆高度等技术数据。一旦核对发现有情况不一致的行为,立即没收全部货物,上述有职名的高级船员也要有罪连坐。
你见过新中国时期的船员证书吗?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公务轮船船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船上高等级技术船员系指:船长,大付、二付、三付 ,正、副驾驶,驾驶实习员,轮机长, 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正、副司机,轮机实习员。这些船员“必须领有中央交通部之船员证书,始得担任所领船员证书载明之职务”。
1953年,“53 办法”进一步划定了航区,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船舶甲板部、轮机部以及报务部三大部门职务船员的证书体系。
随着时代与科技的发展,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普及,“87规则”中以GMDSS证书取代船舶无线电报(话)务员证书,报务部也在时代的浪潮中退下舞台。
现代船员证书体系框架形成!
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变化,现代船员证书体系框架逐渐确立。中国的船员证书也更多、更灵活地跟上了国际公约的变化。
2011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通过了“11规则”。“11规则”中不仅增加了新的船员职务,对于航区进行适当的归并,同时对适任证书的等级重新做了划分。2020年,“20规则”进一步细化了证书种类,加快了船员职位晋升的速度,畅通海船船员职业发展渠道。
“20规则”的颁布推动了我国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提高了我国船员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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