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唐会玩:回到唐朝,跟王公贵族一起,唱歌跳舞演话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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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形式多样且内容丰富的宫廷娱乐活动,渗透并影响着当时社会的各个方面。通过对唐代娱乐活动的探讨,不仅可以看到唐代宫廷娱乐活动发展水平之高,同时也能看到娱乐活动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方面的紧密联系。
一、燕乐的内容
(一)九、十部乐
唐代初建国,音乐礼制还来不及改作,故九部乐最初因袭隋朝旧制,九部乐包括《䜩乐》、《清商》、《西凉》、《龟兹》、《疏勒》、《康国》、《安国》、《天竺》、《高丽》。九部乐再加上《高昌乐》即成十部乐。
到唐贞观十六年(642 年)之间,但十部乐建成之后,九部乐的名称仍在沿用。当时人们习惯用“九部乐”来指代宫廷燕乐,因此即使已经建成了十部乐,“九部乐”一词仍多次见于典籍记载。唐代能突破传统观念中对“九”数字的崇尚而设立了十部乐,可以说是一次新的尝试。
唐代九、十部乐具有显著的娱乐性质,其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宫廷宴饮中的表演。唐代皇帝设宴款待群臣,常常演奏九部乐以助兴,宴会持续的时间较长,并有其他歌舞表演参与,氛围愉悦,可见其娱乐性。把九部乐和被认为是非正统音乐的散乐放一个场合中观赏,更可见九部乐的娱乐性质。
九、十部乐的娱乐性还能从其表演内容来观察。琴瑟等弦乐器多倾向于表现轻微淡远,笙、萧、笛等管乐器多倾向于表现抒情的旋律性,击乐器多倾向于表现热烈明快或气势磅礴”,因此各部乐的风格能鲜明表现出来,如燕乐庄严,清商乐与西凉乐优雅,康国乐热情等。
作为官方举办的大型宫廷歌舞表演,在外交场合中,以娱乐为目的的歌舞表演掺杂了政治的因素。由此可见,唐代九、十部乐并非仅仅是宫廷宴饮中愉悦众人的歌舞表演。
因此,九、十部乐的娱乐性与政治功能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在不同场合中九、十部乐能展现不同性质与功能,这本身就显示出九、十部乐的丰富内涵,这样的丰富内涵得益于九、十部乐自身的丰富内容。
九,十部乐不同的性质与功能可由统治者使用在不同场合中体现出来,或在欢庆的宴饮中助兴,或在外交场合中立威。但无论如何,由隋唐统治者积极传承与吸纳传统乐舞与外来乐舞而形成的九、十部乐展现出新兴王朝的活力,使传统文化增添新的内容。
(二)立、坐部伎
从表演人数来看,立、坐部伎的歌舞表演参与人数少至三人,多达一百八十人不等,规模可大可小。其中,立部伎的表演规模较大,人数最少时也有六十四人,最多时可达一百八十人。坐部伎规模相对一般都较小,人数最多不超过二十人。
从表演形式来看,二部伎以舞蹈表演为主,辅以歌唱、模拟等形式。从表演内容来看,二部伎表演吸收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从性质来看,二部伎表演既具有观赏娱乐性质,又充满了展现国威、歌颂太平与赞扬帝王丰功伟业的政治意味。《鸟歌万岁乐》将动物形象引入乐舞中,使表演充满趣味。
立、坐部伎乐舞表演的娱乐性质在玄宗时期得到极致的展现,这与玄宗时高度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玄宗本人对音乐的精通与喜爱有关。玄宗时综合国力强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能够强有力地支撑宫廷大型乐舞的展开。
这些乐舞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不断得到发展和创新。《圣寿乐》乃高宗时所作,是一种字舞,表演时,宜春院人在首尾,搊弹家在中间,效仿宜春院人而已。表演者身穿五色衣,衣襟处绣有大朵团花,外面再套一层纯缦衫,即没有彩色花纹的丝织衣,以盖住鲜艳的里层五色衣及花纹。
(三)散乐百戏
散乐在隋以前称为百戏,到了唐代,因散乐与百戏内容重合,界限不清,散乐百戏常作为一个统称,直到宋代才逐渐区分开来。散乐发展到魏晋时,比起汉代扩展了新的内容,呈现出杂技与戏剧的两个不同发展方向。下文讨论的散乐百戏以杂技类表演为主。
隋唐承接前代散乐,运用在不同场合,内容丰富而精彩。观赏内容包括幻化类表演、绳伎等汉代已出现的内容,又增加更为惊险的表演如戴竿等;此时,散乐表演“暂时地”常规化了,每年正月在固定地点表演,场面宏大。
隋朝灭亡后,唐初君臣借鉴炀帝的教训,在继承散乐方面有所改进;又散乐因出自“俳优歌舞杂奏”而被时人认为是靡靡之音。散乐被认为是靡靡之音,与散乐不是出自官府的正声有关。从表演的内容来看,散乐为博人眼球,引起观者的视觉冲击,部分表演内容以伤害身体为噱头。
而且,散乐表演场面宏大,花费巨大,若统治者沉迷其中,对国家而言并非好事。中国古代因沉迷于娱乐而不能自拔的皇帝比比皆是,孙伏伽担心统治者会沉湎其中,因此要求改正。由于散乐被认为并非正统音乐,所以在唐代前期其地位并不太高。
(四)歌舞戏
歌舞戏是“南北朝末年兴起的一种有故事情节、有角色化妆表演、载歌载舞,或同时兼有伴唱和管弦伴奏的戏曲雏型”。实际上歌舞戏是一种戏剧,《通典》把歌舞戏置于散乐(百戏)之类中,在隋唐五代时期,散乐(百戏)“包括各种杂技,也包括各种戏剧”。把歌舞戏从散乐(百戏)中抽出来单独讨论,便是基于以上原因。
歌舞戏作为一种戏剧,不仅表演内容富有故事性,且为了加深观众对演出内容的印象而配有歌舞,区别于散乐(百戏)中其他内容的猎奇特性。
唐代歌舞戏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也有了新的发展,其内容包括《大面》、《拨头》、《踏摇娘》、《窟磥子》、《参军戏》、《假妇人》、《弄买大猎儿》、《排闼》等。
《大面》又名《代面》,源自北齐《兰陵王入阵曲》。《代国长公主碑》记载睿宗四女、玄宗二妹——代国长公主年幼时与兄弟姐妹们在武则天时期一次宴会上的表演,公主年四岁,与寿昌公主对舞《西凉》,殿上群臣咸呼万岁”。当时年仅六岁的李隆基也参与表演。宴会上年仅几岁的孩子的表演,其水平自然不如专业人士。但皇族亲自参与表演,可见《兰陵王》的流行。
《钵头》出自西域,讲述胡人被猛兽吞噬,其子杀兽的故事;《窟磥子》以人偶为戏,原本是丧家乐,汉末始用于嘉会。
统治者对于歌舞戏这种娱乐性极强的表演形式的态度较为矛盾。一方面,因其并非所谓“正声”,君主欣赏歌舞戏容易被认为沉溺于享乐;另一方面,歌舞戏强烈的娱乐性与观赏性又深深吸引着统治者。歌舞戏虽然在隋唐时期仍隶属于散乐,但已和散乐中的其他内容显示出不同之处,显示出“逐渐向戏剧方向转化、形成单独分支的倾向了”。
二、总结
唐代宫廷燕乐的内容十分丰富,但总体而言以大型的乐舞表演为主流。唐代宫廷燕乐继承前代的燕乐,又进行了一定的改造,充实新的内容,无论是艺术性还是娱乐性,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唐代九部乐继承隋代九部乐,又添加新的内容凑成十部乐,显示出唐代乐舞的传承性与丰富性。
由于唐代常在不少政治场合施用九、十部乐,因此九、十部乐的政治气息十分浓厚,这当然与九、十部乐本身的性质以及统治者的意志有关。但同时应该注意到,九、十部乐本身也展现出十分明显的娱乐性。
同时,唐代宫廷燕乐中的九、十部乐吸收了外来音乐和周边少数民族歌舞的内容,加强了中西融合的交流,创造出独具特色的乐舞——既包含了西域风情或少数民族音乐,又融合中原文化。从娱乐活动的丰富多彩也可以略窥整个唐代的文化风气——一种开放包容,千姿百态的文化氛围。
与九、十部乐等正统音乐不同,散乐百戏被视为靡靡之音,由此可见,宫廷燕乐广泛吸收了来自民间表演艺术的许多内容。除了非常正式的官方的一些礼节性的场合外,唐代宫廷娱乐活动实际上是雅俗共赏的混合型活动,既把高雅的宫廷乐舞发展到新高度,又融合了来自民间的世俗娱乐内容。
散乐百戏以其令人惊叹的异于传统娱乐活动的表演,一方面丰富了宫廷燕乐的内容,增强了宫廷燕乐的活力,活跃了宴饮氛围;另一方面引起了君主的极大兴趣,使得不少臣僚担心君主沉迷其中而不断上谏,这又让人思考娱乐活动的展开是否应在一定范围内,是否应符合中国古代儒家传统观点,进而思考娱乐活动的道德性,也显示出娱乐活动对君臣关系与娱乐观念的影响。
只是,宫廷燕乐基本局限于统治阶级,局限于皇宫禁地,即使部分内容如散乐等表演时常得以在宫门外表演,惠及普通百姓,但总体上主要是为了统治阶级的享受。投入到宫廷燕乐中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也成为唐王朝的负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