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牟墨林的正妻“李氏”,在清代栖霞县志中得到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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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往往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着他的女人。”从古至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按照清代时的标准,栖霞牟氏庄园的奠基人牟墨林显然属于一位成功人士。而在他背后,也有一位“贤内助”,那就是其正妻“李氏”。
受传统观念影响,史料对牟氏庄园女主人们事迹的记载往往较为简略(主持家业的姜振帼属特例)。牟墨林的正妻李氏生平如何?很多朋友可能都不知晓。接下来,就为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古代联姻讲究门当户对,在清代栖霞,有“牟郝林李”四大望族之谓。而牟墨林与妻子李氏,就属于望族间彼此通婚(牟、李)的例子。只不过,牟墨林年轻之际,其家业尚未发达。因此,李氏虽出自广义上的望族,但父亲并不算显贵。(注:据栖霞县志及牟氏族谱所载,李氏之父名为李承景,似未有较显著之功名,县志中直呼其名而未加头衔。当代牟日宝先生编撰的《牟氏庄园三百年》中称李承景为“杨础名儒”)。
李氏具体生卒时间不详,参考牟墨林的年龄(生于清乾隆五十四年,卒于清同治九年),她应该主要活跃在嘉庆、道光年间。她在嫁入牟家之后,很快就有了“贤惠”之名,所谓“事姑舅以孝闻,与夫敬顺无违”。但美中不足的是,膝下始终无子。在这种情况下,为延续香火,牟墨林后来纳取多人为妾,如刘氏、王氏、张氏、曲氏等。就这样,牟家形成了“一夫一妻多妾”的格局。
嫉妒之心,人皆有之,而妻妾之间尤甚。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很容易演变为“宫斗剧”,从而大量牵扯男主人的精力。不过,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在牟墨林身上,使得他能全身心投入到土地经营中。这背后的主要原因,即在于李氏“识大体”。
在封建宗法制度当中,“正妻”的地位要远高于“妾”,家里的生活事务,多由之决定,给不给妾“穿小鞋”,完全是在一念之间。而在这个案例当中,李氏表现得相当大度,不仅不苛责对方,还经常在物质方面有所照顾,对待诸妾的子女(牟墨林共有五子,均为妾出,其中四子长大成人)也比较慈爱。总之,在牟墨林这一代,家里的妻妾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
一方面是自己本身口碑不错,另一方面也有丈夫光环的加成,李氏后来不仅在清代(光绪版)栖霞县志中留名,而且还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志称:
“牟李氏,李承景女,牟墨林妻,性端淑,不苟言笑,事姑舅以孝闻,与夫敬顺无违,待诸妾有恩,饮食衣服不吝与,诸妾子女视若己出。恤孤怜贫,乐善好施,远近称之。”
从上述记载来看,李氏除了对内和睦家庭之外,对外也有“恤孤怜贫”的善行。而综合这诸多因素,在该版县志当中,李氏最终也名列“贤孝妇女名单”之首。
当然了,县志中的记载并非就是“百分百准确”,也可能存在“溢美”成分。但就牟墨林的成功来反推,李氏的“贤惠”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的。(本文作者:耳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