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是什么意思(课税对象和征税对象的区别)
一、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法要素1)纳税人: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纳税的课体。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3)税目:应当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4)税率—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①比例税率②定额税率③累进税率:A、全额累进税率: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已不采用B、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C、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5)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6)纳税环节7)纳税期限8)纳税地点9)税收优惠①减税和免税②起征点: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③免征额:对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10)法律责任
二、增值税法律制度(一)
1、 增值税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①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②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办法,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PS: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2)一般纳税人①标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②一般纳税人实行登记制PS: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A. 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B.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3)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增值税征税范围特殊规定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缴纳增值税。2)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3)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项目;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项目。4)航天运输服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项目。5)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6)邮政储蓄业务属于金融服务项目。7)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建筑服务—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8)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企业将资产出租给承租方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9)以货币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10)快递公司的快件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11)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过路过桥过闸费)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2)将动产、不动产上的广告位出租,属于经营租赁服务。13)转让不动产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14)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15)航道疏浚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疏浚属于其他建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