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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背景下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值得借鉴)

时间:2021-06-08 00:58:29来源:黄埔信息网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背景下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值得借鉴)《民法典》背景下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值得借鉴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尊敬的新世界恒大华府全体业主:

本小区地面与地下的车位总数与住宅数量配套比例只有0.7,意味着平均每户可自由使用的车位不足1个。由于目前本小区停车收费和进场难度均低于邻近小区,导致大量外来车辆泊入,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鉴于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为了合理分配公共资源、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本着小区资源服务本小区业主、业主人人有位停、多占资源多缴费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一)园区内地面车位:在小区公共区域内已建成的地面停车位、由业委会规划划定的路面停车位以及后期建设新增的地面车位。地面车位的收入归入公共收益。

(二)地下车位:在地下车库中,经规划且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的,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区域。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可擅自改变区域用途。

二、车辆登记制度

小区车辆管理实行单一方式登记制度,未登记车辆不允许进入小区。登记类别如下所示:

(一)业主车辆信息登记

每套房最多登记2辆车,登记车辆分为A、B两类:

A类:车辆与业主的地下车位绑定

每个地下车位可绑定登记1~2辆车,但同一辆车不可以同时绑定多个车位。与车位绑定且停泊于该车位上的车辆记为A1,与车位绑定但需在别处停泊的车辆记为A2。

此类车辆登记需向物业公司出示或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买卖合同);

2)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3)车位合同及转让协议;

4)车辆行驶证,车主与业主的关系;

B类:车辆停泊于地面

地面车位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由于地面车位紧张,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也可以登记1~2辆车,停泊在小区的第一车辆记为B1,与B1同时停泊在小区的第二车辆记为B2。

此类车辆登记需向物业公司出示或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买卖合同);

2)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3)车辆行驶证,车主与业主的关系;

(二)非业主车辆信息登记

(1)长期居住在小区的租户车主,可委托其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车辆登记。出租方与承租方共享使用权,即登记的租户车辆占用业主的名额。若发现未授权私自假冒登记的,遭业主方投诉,立即取消进场资格。

(2)亲朋好友等需要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以及未通过A类或B类方法登记的车辆,均视为来访车辆。

(三)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业主到新世界恒大华府综合服务中心另行申报。最终解释权归新世界恒大华府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所有。

三、地面停车计费方法

收费档

收费标准

适用车辆

第一档

封顶10元/天

白天(7:00-19:00):

半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2元

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4元

晚上(19:00-7:00):

半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3元

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6元

B1

A2

第二档

封顶20元/天

白天(7:00-19:00):

半小时以上2元/小时

晚上(19:00-7:00):

半小时以上3元/小时

B2

未停放于绑定车位上的A1

第三档

封顶40元/天

全天(0:00-24:00):

半小时以上4元/小时

业主的第三辆及以上车辆

来访车辆

四、园区内停车管理制度

1)来访车辆需由业主通过24小时热线电话或APP报事进行预约,经门岗核实信息后方可进入小区停放;车辆在被预约后可进出小区1次;

2)车辆驶入小区后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并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3)车辆应整齐泊入指定停放位置。不得停泊于消防通道、路口、门口等非规划停车区域,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停车;

4)车辆严禁停放于小区绿化等易损公共设施上,因此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以物业评估的修复价格据实赔偿,最低不低于500元/次,照价赔偿后方能出场,并即刻列入黑名单;

5)已绑定地下车位的车辆,若停放于地面上,按照来访车辆收费,因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停放于地下车位的情况除外;

6)当小区车位已满时,物业门岗人员有权拒绝来访车辆进入小区,或要求来访车辆限时驶离小区;

7)车辆在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不使用对响声过于敏感的电子报警器,以确保小区环境安静;

8)无正式牌照的车辆使用临时牌照登记,待正式牌照发放后联系物业变更。

五、违规停放情况处理

(一)违规停放车辆定义:

1)已驶入园区但未被系统或保安登记的车辆;

2)在园区内未停泊于车位划线区域内或超出车位线的车辆;

3)在园区内不遵守单向行驶规定,逆向行驶的车辆;

4)在地下车库占用他人“A类”车辆所绑定的停车位的车辆;

5)其他违规车辆。

(二)违规车辆处理措施:

1)未登记车辆经保安劝阻后不及时处理的,按100元/天缴纳停车管理费;

2)来访车辆发生违规停放由预约的业主负责;

3)业主登记的车辆,不论驾驶人是否是业主本人,违规停放的后果一律由业主承担;

4)对已登记的业主车辆,第一次违规进行警告,第二次违规予以曝光(业主写承诺书交物业后予以解锁),第三次违规列入黑名单,一个月内禁止进入小区;

5)秩序人员联系违规车辆车主时,故意不接电话的、接到电话1个小时内仍未将车泊于划定的停车区域的,均属恶意违规,直接列入黑名单;

6)若因违反本方案,对其他业主或物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

六、其他相关规定

(一)出租车管理

1)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如遇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情况,经安保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驶入;业主登记过的出租车除外;

2)载人或载货出租车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进入,不得在小区内滞留揽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应遵守本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造成一系列后果均由出租车主承担。

(二)货车及其他车辆管理

1)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需要进小区时,须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货物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装卸完毕应立即驶离小区;

2)货运车辆载货出门时,尤其是载有贵重、大件物品时,安保人员须联系业主确认后方可放行;

3) 大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如确有施工需要,需得到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同意方可进入;

4)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

5)执行任务的警、消、救、环、殡等特种车辆可直接进入小区。

七、部分问题解读

1. 某业主具有小区车位产权,能否给外来车辆使用?

答:不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可以租给其他业主,视为产权业主让渡使用权。

2. 在小区内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可以登记几辆车?

答:每套房产均可登记2辆车。100套房一共可以登记200辆车。

3. 某业主只有一套房,但是有3辆车如何管理?

答:可以登记其中两辆到自己名下,第三辆按照来访车辆管理。也可以将第三辆登记到其他业主名下,占用该业主名额。

4. 地下车位被违停占用,谁有权投诉?

答:为避免多方投诉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仅接受与该车位绑定的产权房号的业主投诉,投诉时需证明身份。车位所有权人需先进行“A类”登记后方可投诉。

5. 我有一个车位两辆车,怎样停划算?

答:一个停地下,一个停地上,停地上的可按照临停第一档。如果都停地上,就分别按照临停第一档、第二档进行计费。

6. 我有两辆车但没有车位,怎样计费?

答:如果这两辆车没有同时停在小区,那么按临停第一档收费。只有同时停在小区才按两档收费。比如:B1在6:00进场,12:00出场,B2在9:00进场,15:00出场,那么B1出场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是B1停泊6个小时的费用4元(第一档),加上B2停泊3个小时的费用6元(第二档),共10元。当B2出场时,只要缴纳从12:00到15:00的费用2元(第一档),因为这段时间内该户只有这一辆车停在小区,并未占用多余的资源。所以登记车辆时请一定要按“户”,除非业主自愿为他人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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