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被信用惩戒后寸步难行男子拎着50万现金到法院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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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斯 实习生徐秋丽 通讯员黄秋子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实习生徐秋丽通讯员黄秋子)“法官好,我来还钱了,这是50万元现金……”8月30日下午5时,男子陈某拎着两个沉甸甸的袋子,急匆匆走进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执行局,当着执行干警的面倒出一沓沓百元大钞。陈某为何要用现金而不是转账的方式还钱?原来,他因欠钱不还遭到信用惩戒,如今银行卡已用不了了。
事情还得追溯到10年前。因欠钱未还,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决陈某向3人支付欠款50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不还钱,3名胜诉当事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及时还款,但陈某一直不予理会。法官又对陈某的银行账户、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车辆等财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件虽然程序终结了,但主办法官并未放弃执行,依然定期对陈某进行“回头查”。在相关查控和惩戒措施日益严格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陈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
“法官,我受到限制消费措施和信用惩戒后,日常生活处处受限,经商贷款也受到影响……”在出行、贷款等方面受限后,陈某迫于压力,想与申请执行人联系,但又因为与申请执行人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他只好找到执行法官。“我的银行卡已经用不了了,只能用现金偿还了。”于是,便发生了文章开头陈某拎着现金来法院的一幕。
当天,经现场验钞核实无误后,这笔钱成功转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则放弃了对利息的追索。至此,3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