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事故现场来了“不速之客”!竟也是个……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广西交警微发布的《事故现场来了“不速之客”!竟也是个……》,希望大家喜欢。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
结果被逮个正着!
8月29日15时30分,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正在铁山港区政府附近路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并在现场拉起警戒带。16时23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径直驶入事故现场。民警察觉情况有异,立即对该男子进行拦截。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该男子承认在吃饭时喝了酒,驾车准备回家时没注意到前面事故勘查现场的警戒带,直接闯了进去。
随后,民警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其后续的相关处理事宜,并依法暂扣该车。面对处罚,男子后悔不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该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的严厉处罚。
酒后驾驶危害多!
1、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2、触觉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驾驶人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化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的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儿。
5、疲劳
饮酒后由于酒精作用,80%的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进而引发事故。
公安交警提醒:
“百日行动”期间,公安交警将坚持集中打击和常态化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讲文明、守规则、保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