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民警救了一只像猪又像狗的不知名动物!闰土说:他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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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文《少年闰土》中,鲁迅先生笔下的“闰土与猹”这个情景让人印象深刻。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文中提到的猹,其实是“獾”的一种。8月29日上午11点半的时候,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文星派出所救助了一只“猪獾”,将其成功放生。
上午10点40分左右,文星派出所值班民警田恩涛接到一个警情,报警人李先生称自家沤肥的坑里发现了一只像狗又像猪的动物,很凶猛,但自己不认识,担心是保护动物,于是求助民警。接到电话后,田恩涛叫上协勤邓正贵,拿着平日抓捕流浪狗的网立即出发。驱车十几分钟后,二人下车步行,穿过耕地和丛林,终于找到了报警人李先生和他的妻子。
“这个动物长得好奇怪哦,我以为是野猪落坑里面了,发现它又长了一个狗儿的尾巴。”李先生妻子激动地对民警说道。民警发现,在深约1.2米的沤肥坑中,一只长约40厘米的动物正刨着土,它有着长长的鼻子和浓密的毛。
通过识别,民警认出这是猪獾,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随后又联系了分局食药环支队,支队民警建议确认下猪獾是否受伤,若无大碍,可以直接放生。
民警细心地查看,发现这个小家伙很健康,还很凶。于是用网将其救了上来,放到地上后,小家伙冲出网,一溜烟儿地跑进了森林。
“这家伙看起圆嘟嘟的,还机灵呢,救上来就跑了。”
“有20来斤,还是很重!你们的保护意识不错,做得很好,这是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感谢你们啰!”
“感谢你们才是,平时你们经常给我们宣传要保护野生动物,我们有这个意识。”
对于村民李先生和妻子的做法,民警给予了赞扬。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是违法的。遇到不认识的野生动物被困或者受伤,请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林业局。让我们一起守护绿水青山,呵护生态环境。
来 源:平安北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