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5人被三亚警方行政处罚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三亚发布的《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5人被三亚警方行政处罚》,希望大家喜欢。
近日,三亚警方查处3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行政处罚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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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10时许,天涯分局新居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儋州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儋州社区铁路东巷的盛某某超市和惠某某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开店营业,并劝说商铺经营人员李某俊、汤某娇、盛某兰停止营业,期间该3人拒不听从民警劝阻继续开门营业。民警随即依法将李某俊、汤某娇、盛某兰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俊(男,48岁)、汤某娇(女,45岁)、盛某兰(女,39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李某俊等3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违法行为人现场指认
↑违法行为人现场指认
8月25日00时30分许,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接到吉阳区南丁村委会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报警称,有2名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外出,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说。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王某、童某芳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男,24岁)、童某芳(男,44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吉阳分局依法对王某、童某芳予以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童某芳
↑违法行为人王某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可拨打110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