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在充电宝内植入摄像头,5人因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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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插座、充电宝、迷你音响等日常用品,植入针孔摄像头偷拍,通过互联网远程控制,收集信息——由镇江丹徒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日前判决,4人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1人犯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涉案财物予以没收。
2020年8月,小张(化名)在家人陪同下到丹徒公安分局报案,称因好奇在网上花588元买了一个插座式偷拍器,家长发现后,收到货便带他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发现,这款看似普通的白色多孔插座,插孔处隐藏着直径不到2毫米的摄像头,接上电源后摄像头处没有红灯闪烁,在手机客户端软件界面可以看到实时拍摄图像。
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将吴某权等5人抓捕归案,缴获窃照器材成品、半成品、生产工具及配件6350余件,查获的插座、充电宝、音响等成品器材均为窃照专用器材。
吴某权交代,2019年5月他在深圳遇人推销窃照设备,得知卖出一个最少赚七八十块,就买了一些,加价几十元、几百元在网上售卖,不到一个月售罄,还有客户提前下单。于是,他多方打听货源,找到李某、陈某增等人。李某此前在深圳做行车记录仪网络销售,因生意不好转做偷拍设备,客户大部分通过网上搜索到售卖网站,网站与李某联系进货。据李某供述,他每月平均收入2万余元,有时一单能赚上万。
“吴某权等人在网络平台大肆售卖,订单来自全国,有时客户还会提出改装特殊物品(汽车钥匙、眼镜等)的需求,订制完成后通过物流寄出。”办案民警介绍,因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督促网站将窃照窃听等违禁设备全部下架,他们就通过微信发布小广告的形式招揽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