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长沙一家幼儿园被临时查封!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长沙消防的《长沙一家幼儿园被临时查封!》,希望大家喜欢。
近日,长沙消防依法临时查封
两家存有火灾隐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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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教育局、马王堆街道工作人员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二片14栋1门的长沙市芙蓉区小明星幼儿园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
大队防火监督员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幼儿园一楼北侧采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泡沫)搭建 ,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5.1.2条(表5.1.2)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大队防火监督员对长沙市芙蓉区小明星幼儿园彩虹一班、太阳一班进行紧急临时查封,并要求该单位整改到位。
在查封过程中,大队防火监督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对被查封位置张贴了封条。单位负责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将全力配合消防部门,积极整改,尽快消除单位内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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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张公岭校区)使用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食堂及员工宿舍予以临时查封。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员对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张公岭校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北向一楼违规使用大量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栋员工宿舍和厨房,该违规建筑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大队依法对该建筑实施临时查封。
查封过程中,消防监督员耐心对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违规使用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和厨房的严重后果,并告知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反复叮嘱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迅速、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经检查合格后方能解除查封,切忌麻痹大意或存在侥幸心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
长沙消防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对火灾隐患“零迁就”
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