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多个“网红打卡地”出现意外!平台发的“免责声明”管用吗?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中国青年报的《多个“网红打卡地”出现意外!平台发的“免责声明”管用吗?》,希望大家喜欢。
继龙漕沟致7人遇难后,近日,多处“野生网红打卡点”引发关注。
16日,又有网友发现,浙江杭州建德的废弃矿洞成了某社交平台热门打卡点之“避暑胜地”,不少博主“种草”时都会提到“能玩又清凉”“全新的未知世界”“完美避暑胜地”……
据上游新闻消息,矿洞所在地建德市钦堂乡谢田村的村委会工作人员透露:
当地一共5个矿洞,此前都没人来探洞,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年夏天,来矿洞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洞是相通的,不仅岔路多像迷宫,而且山壁上的石块和山体有裂缝,随时可能有落石。考虑到存在安全隐患,前些天,当地采取了措施,用水泥和砖块将洞口进行了封闭。目前,当地5个矿洞的洞口已经全部封闭,无法再进入。
“种草”平台出现“杂草”
多平台设“免责声明”
有网友表示,只写风景不写风险的“网红打卡攻略”,不在少数。
记者搜索发现,在多个平台的协议条款中,均明确标注免责声明,即需要用户自行判断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承担相应风险。
平台自制的“免责声明”
真的能免责吗?
在讨论平台义务时,多名专家或律师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认为“平台方针对‘网红景点’有义务进行主动的风险提示”,亦即平台对此类“未开发景点”相关内容有相应审核责任。
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
平台对相关产品、服务及内容具有审核及监管等义务,若在经营过程中不履行相关义务,仅凭免责声明恐不能完全规避自身的责任。
按照《民法典》规定,若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是无效的。
另据北京青年报消息,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桂林律师提醒,若旅游主管部门提醒禁止进入等提示时,旅游者为自身安全考虑,不得进入游玩;发布者在发布未经商业开发旅游景点时,请核实景点风险是否是禁止旅游或进入。若存在禁止旅游或进入提醒时,建议不得发布类似旅游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