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鱼”用工业染料给小黄鱼“上色”,不法商贩被判刑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人民法院报的《用工业染料给小黄鱼“上色”,不法商贩被判刑》,希望大家喜欢。
小黄鱼营养价值高、肉质鲜嫩
深受广大食客喜爱
然而,有不法商贩为获利
竟将卖相不好的小黄鱼
浸泡在“黄水 ”中
让小黄鱼变得色泽鲜亮
这种神奇的“ 黄水 ”究竟是什么?
对人体是否有害?
商贩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案件回顾
许某某在上海一菜场经营海鲜生意
为使自己销售的小黄鱼看起来
更加新鲜、容易销售
许某某将放置时间较长的小黄鱼
放在滴入“黄粉”的溶液中浸泡
两三分钟后小黄鱼就会品相大变
色泽明显鲜亮不少
“化妆”后的小黄鱼
果然很快被卖了出去
许某某尝到甜头
心存侥幸
持续通过这种手段给小黄鱼染色
以牟取利益
经检验
这种“黄粉”“黄水”中含有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
碱性橙Ⅱ成分
正常用来皮革染色
有毒有害,可能致癌
2022年1月末
许某某在其摊位被公安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
许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
许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
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许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
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考虑到许某某到案后
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
且与检察机关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
达成调解协议
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某
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一千元
查获的赃物及供犯罪所用的财物予以没收
法官心语
一、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国家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一直处于高压打击态势,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更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中之重。人民法院时刻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把打击锋芒对准涉食品安全犯罪的源头、窝点、网络和利益链,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严打食品安全犯罪的社会氛围。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本案中,被告人许某某明知“黄粉”(学名碱性橙Ⅱ)有毒、有害,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仍在利益的驱使下继续使用对水产品染色,此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来源:浦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