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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被困电梯三个多小时!救出来后还要接受批评教育?

时间:2022-08-09 22:41:46来源:江苏消防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江苏消防的《被困电梯三个多小时!救出来后还要接受批评教育?》,希望大家喜欢。

8月4日

江苏淮安市淮安区

一小区电梯发生故障

一名群众被困电梯内

翔宇消防救援站接警后

立即出动救援力量

赶往现场实施救援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

立即使用电梯钥匙进行救援

不料电梯门

被热心市民破拆变形

无法正常打开

现场围观群众较多

电梯被困人员在电梯内

已经三个多小时

满头大汗

救援现场气氛十分紧张

随后救援人员

决定使用液压扩张器

对电梯门进行破拆

经过十五分钟的紧张救援

电梯门被成功打开

被困人员被成功营救出来

但没想到的是

被困人员出来的同时

救援人员发现

被困在电梯里的

竟还有辆电动车

!!!

消防救援人员见状

立即对被困人员

进行批评教育

很多市民为了图方便

会选择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

上楼进行充电

但这也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2021年5月10日,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电梯内一辆电瓶车突然起火,根据监控显示,电梯内有3名男子,一名女子抱着一名婴儿,3秒内火焰瞬间吞噬整个电梯间,多人被烧伤。

▶同一天(2021年5月10日),安徽合肥,一名男子带电动车电池进电梯,电池突然冒烟起火,电梯内两名男子仓皇逃生,电梯轿厢内部受损。

对于

电动车禁止 进梯入户

这种“老生常谈”的问题

苏苏真是操碎了心

近年来

以下《规定》的陆续出台

也为电动车消防安全

做了一系列规范

电动车消防安全系列规范

注意了!最高可罚1000块钱!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已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第四十七条 指出: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第二十八条 提到: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

鼓励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

《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中,就明确电动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的问题作了规定。

在修订后的《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中,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进入乘客电梯。并规定“其他乘用人、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等有权劝阻、制止,拒不听从的,还应当及时报告。

同时《条例》第六十条还相应创设法律责任,“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大家一定要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防止电动车成为

爆燃的火球

来源:江苏消防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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