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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多名男子酒后在柳江做这事,罚!

时间:2022-08-09 13:21:07来源:柳州晚报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柳州晚报的《多名男子酒后在柳江做这事,罚!》,希望大家喜欢。

夜渐深,柳江河堤附近的路灯关闭后,水下却闪出几束灯光,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有人携带设备,正潜入水中电鱼。8月8日,记者从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近日,该支队联合公安部门人员,巡查发现靠柳江大桥南端的水域有5名男子非法电鱼,最终5人共被处罚5000元。

查处现场

7月16日晚上10时许,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柳江大桥南端水域发现水里泛起灯光,这时,周围的路灯都已关闭。凭着职业的敏感度,执法人员判断有人在水里非法电鱼,于是现场取证。

随后,水中的5名男子携带装备陆续上岸,手里拿着电鱼工具、潜水镜、电筒,一个箱子里装有鲫鱼等渔获物。经询问,一名姓张的男子承认,他和四名朋友酒后商量到柳江搞点鱼“加菜”,于是带上装备,由一人潜水电鱼,四人在附近水域游泳,负责观察周边情况。 岂料,竟遇上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当场查扣渔获物4.88千克,电鱼工具铁制电杆、3.7V电池、潜水镜、泳帽及电筒各1个。经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张某某等5名当事人认识到非法电鱼的错误,并配合执法调查工作。

执法视频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违者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5名当事人共被处罚5000元。张姓男子表示,趁夜色潜到水里电鱼,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被逮个正着。非法捕捞不到5公斤的渔获物,被处罚5000元,实在得不偿失。

当事人接受执法调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人员对严重危害渔业资源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情节严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案件将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执法部门提醒市民

电鱼会严重破坏

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请大家爱护柳江水生态环境

保护渔业资源!

来源/全媒体记者 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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