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想“躺赚”?小心沦为网络犯罪“工具人”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法治日报的《想“躺赚”?小心沦为网络犯罪“工具人”》,希望大家喜欢。
卖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利数百元,这样的“好事”怎能轻易错过。可正是这张小小的银行卡,却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2020年4月,朱某(另案处理)找到朋友陈某帮忙,说有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刷流水,让陈某也卖几张银行卡给他。陈某正愁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便出售一张银行卡给朱某,获利500元。该银行卡被收购后,仅仅两个月就为电信诈骗提供转移资金达220余万元。经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组办案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犯罪6.4万人,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仅排在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之后。
那么,
如此高发的帮信罪有哪些显著特征?
这类犯罪背后
隐藏着哪些社会治理问题?
怎样才能有力促进
电信网络犯罪源头打击治理呢?
犯罪嫌疑人“双低”问题突出
“生活中,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团伙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然后提供转账、提取现金等服务,此举无疑是帮助互联网犯罪团伙获取违法收益,逃避法律责任。”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菲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
“帮信罪所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两类犯罪中,一类是网络诈骗,另一类是网络赌博犯罪。”刘子菲分析说。
除了非法买卖“两卡”,帮信罪实施的行为方式还包括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此外,还有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
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以帮信罪起诉的人员涉及全国各个省份,特别是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重点地区,帮信罪起诉人数也相对较多。数据显示,帮信罪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66.3%、无固定职业的占52.4%。
记者了解到,帮信罪多以犯罪团伙形式实施,如“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分工相对明确,便于持续性、规模化为上游犯罪提供支持帮助。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曾谋面,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看似联系松散实则协作紧密,而且不同层级、不同成员往往同时为多个上游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危害更大。
网络陷阱盯上在校学生
某大学学生涂某长期在校园内外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同时唆使同为在校生的女友万某向同学收购8套银行卡后出售。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名被害人向银行卡内转入被骗资金207万余元。
随着帮信罪案件激增,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就包括在校学生涉案问题。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和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学生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与在校生联系紧密的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也较为突出。一些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应聘者陷入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不到位,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业内人士”涉案问题也比较突出。一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他们抱着“赚快钱”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另一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
如某通信公司驻某大学校园网点代理商,利用申请手机卡的学生信息,私自办理校园宽带账号500余个,并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游买家,其中部分账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惩治帮信犯罪需打防结合
针对帮信罪的特点以及带来的社会治理、网络监管问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颖认为,要坚持惩防治相结合,在依法全链条惩治帮信犯罪的同时,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以案释法,筑牢帮信犯罪社会防线。
首先,要突出打击重点,坚决遏制帮信犯罪滋生蔓延。重点打击帮信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行业“内鬼”,建议对行业内部人员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注重区分地位作用分类分层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确保办案良好效果。
其次,要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帮信案件办理质效。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福建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进一步明确帮信罪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统一司法办案尺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和信息通报制度,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共同研究,充分凝聚共识,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
第三,要强化类案监督,协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转变,对于涉“两卡”类案件,围绕新开账户审核、存量账户排查、高风险账户风控等方面,提出“检察预警”,推动实现全流程监管。
此外,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坚持预防为先,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防止普通群众沦为犯罪“工具人”;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会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大对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力度,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来源|法治日报·社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