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整辆车都翻下去了,疲劳驾驶要不得!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广西交警微发布的《整辆车都翻下去了,疲劳驾驶要不得!》,希望大家喜欢。
当提及疲劳驾车
很多人都不以为然
总觉得“没事,我还能开”
殊不知
驾驶人的疲劳是开车的大忌
迷迷糊糊中危险就会靠近
下面这个案例
让你了解疲劳驾驶多可怕
7月13日16时,在国道243线百色市田东县林逢镇福兰村路段,发生一起单方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罐式货车侧翻在道路边坡上,所幸车上人员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才没有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辆重型罐式货车侧翻在路外,车头扎进灌木丛里,路面上留下一道深沟,系货车冲出路外时倒地划出来的。
据驾驶人罗某胜称, 当天他独自一个人驾驶车辆去工地,因天气太热感觉十分困乏,本想停车靠路边休息一会,但工地又急需水泥浆,他就强忍疲惫,硬撑着继续驾车赶往工地。
至事发路段时,道路向左弯,自己在迷迷糊糊中,发现车辆偏离正常行驶轨迹。虽然自己立马惊醒,但为时已晚,车辆在冲出路外的过程中侧翻,随后在惯性的作用下,冲入路边的灌木丛才停下。
最终,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罗某胜因疲劳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时对其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疲劳驾驶的危害
1.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2.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疲劳驾驶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多方面。
3.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不仅会让驾驶人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此,疲劳后严禁驾驶车辆。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 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十七)连续驾驶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如何防止疲劳驾驶
夏季气温较高容易疲劳
广大驾驶人日常注意保持规律作息
劳逸结合
避免疲劳驾驶!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