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大连在全省率先发布水文化遗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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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大连9月21日消息(记者 王松)记者从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大连市水务局归口,市水务学会牵头起草的大连市地方标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于近日由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这是全省首次发布水文化类评价认定规范,开创了辽宁水文化遗产标准化管理的先河。
西山水库大坝(央广网发 受访单位供图)
大连市水务学会水文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岩介绍,该标准规定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水文化遗产认定及评价三方面内容;规定了规范适用范围为物质水文化遗产,包括工程类和非工程类(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分别从历史价值评价、科学与技术价值评价、社会价值评价、艺术价值评价四部分进行了具体规范,并提出了相应的指标体系,规定了价值评价表。
唐朝的鸿胪井碑、1879年建成的龙引泉、1898年建成的旅顺净水厂、1910年建成的沙河口净水厂……大连市水事活动历史悠久,水文化遗产星罗棋布,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文化建筑、史料留存,类型多样,内涵丰富,部分仍在继续发挥作用。
大连沙河口净水厂旧址(央广网发 受访单位供图)
目前,这些都已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水文化遗产的价值阐释,无法发挥传承和弘扬优秀水文化的作用。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水文化遗产尚未认定,未得到应有的保护,包括汉代水井、近代老铁山灯塔雨水工程、地下水库等。因此,为明确水文化遗产认定程序,统一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方法,保护水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优秀水文化,大连制定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标准。
水文化遗产是水文化传承的核心价值和表现形式,水文化遗产的认定,对完善大连市水利等工业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大连的水文化遗产是历史留存下来的宝贵财富,在除害兴利、兴业惠民、生态景观、艺术鉴赏、创新创造、治国安邦、传承永续等七方面具有极高的价值,在防洪、排涝、城市供水、灌溉、引水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对河流湖泊生态、环境起到保护与改善作用,还与水体及周边环境形成景观体系,具有提升自然和人文景观观赏性等作用,对当代的治水也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兴起,大连各地通过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使水文化遗产不仅带动了文化产业的繁荣,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标准的制定,可以使这些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活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