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托卡马克之冠:印度设国家级“杀猪盘”,中企为何仍前赴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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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托卡马克之冠】
近日,小米在印度再遇黑暗时刻。
据印度《经济时报》报道,印度政府要求中国的几家在印度有广泛业务的知名企业,如小米、OPPO、真我(Realme)和vivo等手机制造商,必须任命印度籍人士担任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和首席技术官等职位。
印度政府还指示它们必须将合同制造工作委派给印度公司,要求它们成立合资企业,将印度当地承包商的制造业务提高至“零部件”水平。
除此之外,印度执法局近日发布文件称,已正式向小米印度公司和该公司相关高管以及三家银行等发出通知,陈述其“非法”汇款555.1亿卢比资金(约合人民币48亿元)的行为。
印度方面指控小米及其印度子公司以“特许权使用费”的名义,向国外实体“非法”汇款。印度方面认为,小米印度只是印度手机的贸易商和分销商,这些印度生产的手机并未从国外获得实质性的服务。
因此,小米高达555.1亿卢比的资金,被印度冻结了。
小米对于这些指控也进行了反驳。例如小米方面声称,在印度执法局执行的扣押数目中84%的金额,都是小米支付给高通公司的特许专利费。
小米印度回应“遭印度扣押资产”(图/小米官网)
对于此次印度方面以近乎于组合拳的方式对小米和多家中国企业的联合施压,综合各方面消息来看,不出意外的话,中国企业应该是遭遇了印度对待外资企业时惯常的印度式“杀猪盘”。
先说笔者的结论:印度不是一个对外来投资经营友善的国家,更不是一个营商环境良好的国家;这个国家庞大的人口常常会让跨国企业产生该国市场潜力巨大、预期利润丰厚、商业前途可期的严重错觉。
·“量身设限”
印度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这个地方创造正价值的能力是可疑的,但是创造负价值的能力冠绝天下。
印度庞大的人口,不仅没有给其带来与其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市场能力,反而因内部族群、文化、宗教和社会结构的极端多元化,让整个国家陷入营商环境极端恶劣的泥潭之中。看重印度的人口规模而冒然进入其中的跨国企业,少有不鸡飞蛋打的。
印度的营商环境有多恶劣呢?随便举几个例子。
以外资准入制度为例。
印度对于外资的管理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其对外资管理的陈述分散在包括《1999年外汇管理法》、《1991年工业政策陈述》、《工业政策决议》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
而且印度方面还经常以政策或行政指令的方式对外资准入进行修改,其中部分指令常出现互相打架、自相矛盾的情况,令外资企业无所适从。
例如印度高等法院把投资仲裁明确规定为“非商业性质”的纠纷,从而绕开《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有关规定,避免外国投资者就投资问题进行仲裁,却又在2017年修订通过的《敌产法》中明确把外国投资定性为商业行为。于是,外国在印度投资就处于一种既是商业又不是商业的叠加态中——笔者称之为薛定谔的商业。
再比如,印度2000年的《外汇管理规则》规定,没有得到印度储备银行的许可,印度邻国的公民不得在印度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且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商业机构。但包括孟买等地的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则在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外资企业只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备即可设立商业机构。这是地方法规和中央法规掐架。
另外,印度对外资的审批程序非常特殊,分为“自动路径”和“政府路径”。在很多项目的准入审批上,外国投资只能通过“政府路径”进入;而要通过“政府路径”,除必须获得直接主管部门的批准外,还必须通过印度内政部的安全审查并取得许可。
然而,相关审批程序缺乏具体规则,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这导致印度政府的有关部门对于外资的进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绕过了法定程序,完全处于一种黑箱、不透明的状态。
且就算拿到了印度内政部的安全审查许可也并不保险,因为印度政府保留了审查任何他们认为可能对印度的国家安全造成影响的投资的权力,并常常以此为由阻断已经发起的外资投资行为并没收其财产。
例如2005年,当时华为计划在印度投资6000万美元,于班加罗尔建立生产中心和研发中心,同时向已经建立的印度研发中心增资4000万美元。但当时掌握相关业务审批权限的印度外资促进委员会和电信部都声称,华为与中国情报部门、军事机构存在联系,因此可能会威胁印度的国家安全,并以此为由予以否决。
印度对于外资准入,实行的是名义上的黑名单制度,但事实上施行的是白名单制度。因为印度方面制定的黑名单包罗万象,列出了众多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又用法律形式规定大量行业为印度国企独占或者小规模企业独占,导致黑名单比黑名单之外的范围更大,反而形成了事实上的白名单制度。
2020年4月,由新冠疫情引发的经济萧条导致资产价格大幅下跌,印度政府开始以立法和行政指令的方式,阻挠外国资本对印度企业进行趁机收购,尤其是对来自中国的企业和资本进行了歧视性的针对。
印度商工部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司发布的2020年3号文件明确规定,对“与印度接壤国家或属于该类国家公民”的投资,必须一律通过“政府路径”进行审批。受该法案影响的国家原本只有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但这两国对印度的投资本就微乎其微,该法案明显是针对中国量身订制的。
除此之外,印度通过限制邻国投资者和承包商的方式来保障国家和国防安全的行为也非常极端。
例如,印度2000年发布的《外汇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不得在印度购买和转让不动产,只能租用不动产且不超过5年。这一规定明确违反世贸组织有关于最惠国待遇的有关规定。再例如,印度在2020年7月23日对《2017年财政通则》进行修订,基本上把中国企业排除在了印度的政府采购项目中。
·“小鬼难缠”
印度国内错综复杂的文化、宗教、法律、族群等问题也是外资进入印度的重大阻碍,而印度政府也非常乐于利用其国内这种错综复杂的特殊社会环境设置“杀猪盘”,对外资进行关门打狗式的掠夺。
换言之,外资在通过印度政府审批进入印度之后,一切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刚刚开始。外资在与印度政府这尊阎王掰扯清楚后,还必须与业务开展地区的地方政府及当地的各路地头蛇这些小鬼打交道。
比如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电力使用、劳工雇佣等问题,这些事无巨细的问题都需要和印度到处都是的地头蛇们打交道,只有把这些复杂的问题挨个铲平,投资经营活动才能正式开展。
即使不讨论那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印度社会力量,只和印度地方政府明面上的规定打交道,也是一件令人痛苦的工作。如有调查显示,在印度投资建设一个典型的电力项目,需要43个印度联邦政府部门和57个印度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
这还是一切顺利的前提下,有许多外商投资在搞定了印度联邦政府后,死活拿不下印度地方政府,或者把印度的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摆平之后,就是搞不定当地的地头蛇,结果项目无法推进,资金无法回笼,只好半途而废,随后大量前期投资项目成为沉没成本,被当地人和政府瓜分殆尽。
例如,万达集团在2016年计划豪掷百亿美元,在印度哈里亚纳邦投资建设一座占地面积达7000-9000英亩(约28-36平方千米)的产业新城。万达集团的经营人员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闯过印度政府设立的重重阻碍,拿到了一切法律和政策许可,却因无法解决当地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声索问题而最终导致项目搁浅,前期投资和到位款项也尽数打了水漂。
当时万达方面求助于哈里亚纳邦官员,当地官员打着官腔,一方面表示热烈欢迎外资到本地投资经营,宣称将全力提供一切支持和便利,另一方面却对万达方面提出的协助要求两手一摊表示爱莫能助。至于这些地方官僚和当地地头蛇之间那千丝万缕的关系,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另外,印度劳工法律制度繁杂严苛,实际有效且能够发挥作用的相关法律多达上百部。比如,仅涉及工资发放的全国性法律就有五部,包括《1948年工业雇佣法》《1936年工资支付法》《1976年同工同酬法》《1965年奖金支付法》《1972年报酬法》。这些还只是全国法规,地方法规更是复杂如迷宫。
近几年,印度开始对涉及劳动的法律进行整合,2019年批准了《工资法》,2020年通过了三部劳动法,《社会保障法》《职业 安全、健康和工作条件法》《劳资关系法》。
此外,由于特殊的历史沿革,印度的工会极其强大,而此类工会又往往与印度地方的宗教、族群、社团、家族等势力关联密切,人事变动要经历冗长的官僚审批程序。这导致雇主几乎无法解雇劳工,带来的影响之一就是印度企业由于惧怕触犯法律和惹怒工会而宁愿以较小规模维持经营,尽可能地不增加雇佣。
根据美国咨询机构麦肯锡的调查显示,在2009年时,印度84%的企业雇佣人数少于50人。经过印度总理莫迪多年的努力,这一数据有所下降,但并没有根本起色。世界银行《2013年营商环境报告》更是直接指出,印度旨在保护劳工权益的极端做法反而导致资本畏惧对印度进行投资,导致印度损失了大量潜在的工作岗位,反而损害了劳工阶层的利益。
·“磨刀霍霍”
小米进入印度市场的时间是在2014年7月,当年就被爱立信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一度面临手机销售禁令,最后是依靠和高通合作,通过高通的反向授权才得以解除禁令继续出售手机。
2015年,小米与富士康合作在印度投资建厂生产手机,响应了印度总理莫迪的“印度制造”的号召,并拉来了印度产业巨头塔塔集团的投资。当时小米大幅增强了自己的本地化进程,除了拉来塔塔集团的投资外,还在投资建厂时整合了印度当地繁荣兴旺的山寨机产业业务渠道、客户资源及供应链,把外资投资印度时常见的超级阻碍因素之一——小商贩群体纳入了体系之内,由此迅速获得印度市场认可,迎来飞速发展,甚至在2017年就实现了印度市场智能手机出货量排名第一,从商品成交额来看是当年印度第三大零售直销平台的成就。
资料图来源:Facebook
公允地说,从商业决策的角度来考虑,小米在印度的营销策略几乎每一步都走对了。不论是通过与印度本土产业巨头塔塔的合资经营以绕过印度当地错综复杂的法律障碍,还是将小商贩和山寨机群体纳入自己的业务体系中,小米没有犯下任何决策错误。特别是后者,这一手堪称“神来之笔”。
由于特殊的历史进程和法律环境,小商贩群体在印度的政治版图中有着与自身经济体量不成比例的巨大影响力,是印度任何一个政治集团和党派势力都不敢轻易得罪的群体。许多跨国商业巨头进入印度市场折戟沉沙,都与小商贩群体的刻意阻挠有密切关系。
这与印度的历史有关。
印度历史上被殖民始于对外开放,英国人是通过印度土邦王公允许英国人在当地经商贸易而获得了立足点,随后以商业扩张为导向开启了对印度的殖民进程。因为这个原因,印度社会对于对外开放有极其强烈的恐惧心态——这和中国不一样,中国认为近代以来的落后来自于闭关锁国,缺乏交流,然后落后挨打,全面发展则始于改革开放;印度刚好反过来,他们认为是开放导致了亡国,闭关锁国在他们看来属于先进经验。
而当年英国式大资本的进入迅速摧毁了印度的小农经济,农村手工业经济和市镇小商贩经济的历史又历历在目,这导致印度获得独立后痛定思痛,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对小商贩群体的保护近乎于走火入魔。当年甘地带领印度人闹独立时,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号召印度民众从小商贩处消费土布和土盐,抵制英国的工业品。
小米为了扩大业务,选择了招安和团结小商贩群体,不仅避开了这一群体巨大的政治能量所可能引发的社会阻碍,还整合并充分利用了这一群体四通八达、无孔不入的业务渠道,扩大了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
可见小米在印度的经营人员对印度当地特殊的市场环境是有着极为深刻的理解的,在对印度社会进行的调研工作中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将山寨机业务无缝衔接到小米的产品体系之内,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也一度消化掉了印度市场对跨国巨头的条件反射式畏惧,甚至让印度社会一度产生了小米是一家印度企业的错觉,这是非常难得的。
须知印度企业对跨国巨头的这种畏惧,曾经导致了印度政府与多家跨国巨头的商业纠纷,并引发了2011年至2015年跨国巨头对印度政府提出的国际投资仲裁浪潮。
当时包括沃达丰、德国电信、日产等知名企业在内的跨国产业巨头,接连就税收索赔和违约纠纷等问题对印度提起国际仲裁,最终导致印度政府接连败诉并支付了巨额赔偿。此后惊恐的印度政府发布了《2016年印度双边投资协定示范文本》,大幅降低了印度对外开放的力度,大规模废止了其他国家与印度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
小米几乎避开了每一个坑,跨越了每一道门槛,在几乎所有方面都最大限度地安抚了印度的社会情绪,对印度的营商环境进行了保姆式的照顾,甚至关注到了许多经常被忽略但至关重要的细节,没有犯下许多历史悠久的老牌跨国巨头都犯下过的错误。可以说,小米的经营策略没有太多可指责的地方。
但就算如此,小米还是被打入当下这种没收财产、巨额罚款、变相收购的困境,几乎是被逼迫着事实上退出印度市场。
在一场双方合作的关系中,当其中一方没有任何过错时,唯一可信的结论就是另一方有意为之。笔者认为,在小米于印度的业务已经日趋成熟、营收非常稳定的当下,印度这种突如其来的组合拳式的刁难,应是印度的相关部门和利益集团眼看桃子熟了,出来收割了;再加上由于边境冲突等问题,中印关系遇冷,印度方面顺手牵羊,进行一次在印度并不少见的政治劫掠而已。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面对这种有意刁难,坦率地说,笔者认为小米在这场争端中恐怕是没有太多机会的,因为你不可能在对方制定的规则中打败对方,这不是增加合规性投资或者高度关注法律风险所能解决的问题。说白点,就算小米“把肚子剖开”,铁了心要开这个“杀猪盘”的印度方面依然可以声称小米“吃了两碗粉”。
·敲响警钟
笔者认为,小米此次面临的事件,给所有有志于走出去、在海外扩大投资和经营范畴的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中国企业除了要关注业务和利润等商业问题外,还应该对政治形势的变化和历史进程的演进有充分的研究,提早做好风险预案,规避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中国企业对于自身的定位和身份,心里要有数,不要想当然。
比如华为,当年华为在国际上一直坚持以国际化企业面目示人,最后结果如何?美国人因为华为以国际企业的面目示人就放过它了吗?并没有。
小米同理,小米在印度几乎做到了让印度人以为小米是印度企业的地步,小米总裁雷军还曾经穿着印度民族服饰出席印度的商业活动,那句著名的“India’s mi fans,are you ok?”(“印度的小米粉丝们,你们好吗?”)的招呼声更是在国内成为知名互联网梗,然而结果如何?印度人因此放过小米了吗?
中国企业除了必要的规避风险、照顾当地市场情绪外,还需要克服那种通过自诩“国际化”来一味讨好海外营商环境的倾向,因为这么做其实毫无意义,人家搞不搞你和你做什么姿态没有关系。就像那句著名台词说的,“糊涂,杀了你,金子也是我的。”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如何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保护中国企业的海外利益,也是一项需要尽快纳入议事日程的必要工作。自古以来商业就不单纯是一个低买高卖、保本求利的账本问题,经商从来就和防务工作密不可分。大航海时代,海盗、渔民、商人、海军不过是同一群人在不同环境下使用的不同身份而已,商船不装炮等于白给海盗,是那个时代最基本的商业常识。
我们不能一边呼吁中国企业走出去,一边却不为其提供足够的支撑和保护。许多中国企业在海外缺乏母国的庇护和支持,处于孤军奋战的窘境中,也恰恰是国内许多企业只能通过自诩“国际企业”、通过讨好当地社会以求自保的重要原因。
要增强中国企业的向心力,使其更有效地服务于中国的国家利益,应该是企业和政府双向奔赴、协同合作的一个关键课题。
不要问自由贸易能为你做什么,而应该问问你能为自由贸易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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