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就275万元代言“一日游”乌龙,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夫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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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就郎朗、吉娜275万元代言“一日游”一事,@浪莎袜业官方发文向郎朗、吉娜夫妇道歉,同时表示“在未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
浪莎袜业表示非常期待接下来郎朗先生作为品牌暖心挚友以及吉娜女士作为品牌代言人与浪莎一起携手同行。
此前的1月3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浪莎内衣作为甲方,近日与乙方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艺人郎朗、吉娜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公告显示,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做为沿用乙方艺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
随后,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至此,浪莎官宣钢琴家郎朗、吉娜夫妻为全球品牌代言人,仅仅一天,275万元的合同就“黄了”。
不料事情刚过去一天,@浪莎袜业就发文向郎朗、吉娜夫妇道歉,并表示双方仍继续合作。对于这件反转又反转的事,你怎么看?
消息来源:@浪莎袜业、第一财经
编辑:唐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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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