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于振甲不降反升,并非康熙慧眼识珠,而是于成龙提拔了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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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振甲为官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唐山和南京,而靳辅、陈潢的活动范围主要是黄河流域,你说他们怎么能玩到一起去呢?
本文看到后面您就会明白,那些所谓的索相党、明相党,其实都是官员之间在相互争斗,在康熙眼里就跟没有一样,谁敢跟皇上斗?不想活了?
于振甲这个人物在《天下长河》中绝对是个亮点,甚至在同类的历史剧也称得上是一个新崛起的角色类型,因为对于他的设定完全就是反其道而行之。
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看他在剧中干的全是掉脑袋的事儿,但最后的结局非但没有被杀头,反而还从九品官升到了四品,不降反升,这也确实出乎了所有观众的预料。
在剧中,从于振甲带领衙役冒充河匪抢夺官粮,到带领百姓占据堤坝,拒不执行泄洪命令,导致下游三省受灾,再到私自擅闯皇上书房禁地,就这三样,您说无论单拿出哪样来,不够于振甲掉几回脑袋的呀?
可是人家于振甲偏偏福大命大造化大,干了这么多违反大清律例的事儿,结果呢不但没有被杀头,反而还得到了康熙的重用,从九品县令直接提升为四品道台,出任安徽巡察使,替皇上到江南赈灾。
难道真实历史中的于振甲就是如此吗?当然不是,如果历史中的于振甲真是这样,估计也就活不了多久了。
于振甲姓于名成龙,字振甲,也就是说人家的本名叫于成龙,而在当时与这位于成龙一起在康熙麾下共事的还有一位也叫于成龙,那位于成龙比本剧中于成龙年龄要大,官职也高,史称老于成龙,而本剧中的是小于成龙,也就是于振甲。
于振甲康熙七年到直隶永平府乐亭县(现在的唐山市)任知县,上任两个月即遭遇全县水灾。
鉴于此次百姓受灾太过严重。于振甲奏请上级免除税赋,发放赈灾款救济灾民,遭到永平知府拒绝。
未获批准的于振甲回到县城后,当着全县百姓的面重新写下奏报,直接呈报给了省中的各部门官员。
巡抚甘文昆勘察后认为情况属实,遂奏报朝廷,于是康熙帝命人带来了8000两银子赈灾,免除当年十分之三的田赋,灾情严重的百姓应缴钱粮全部免除。
当年十一月,也就是于振甲当知县四个月后,于振甲调任滦州任知州。
康熙八年,于振甲因为囚犯越狱被降级,乐亭县的百姓听说后,希望能把于振甲调回乐亭县。
为此,乐亭县百姓顾明亮等人直接去北京吏部上书,请求于振甲复任乐亭县令。
吏部讨论后不准,并将顾明亮等人发配到尚阳堡。
之后乐亭百姓王尔正等人奋不顾身,趁康熙外出巡幸之机,再次向康熙皇帝乞求于振甲复任。
康熙责成吏部办理此事,吏部仍然不准,王尔正等人也被发配到尚阳堡。
吏部虽然不准,可是康熙不糊涂呀,皇帝觉得事有蹊跷:为何百姓甘冒流放之险而屡求知县复官?
于是康熙便委任了一位钦差直隶巡抚金世德前去核实。
经过金世德调查后,列出了于振甲的十七条善政,康熙皇帝认为民心难违,善政可嘉,遂下旨令于振甲重新出任乐亭知县。
康熙十二年,直隶总督白秉真贪墨赈灾银款,被康熙直接打入大牢,于振甲因为耿直,为白秉真辩诬,被罚俸一年。
康熙十三年,于振甲因为没能在限期内抓捕到全部要犯,被吏部降职调用。
而巡抚金世德认为于振甲已经做得很好了,和百姓的关系很融洽,奏请留任于振甲,吏部不准,不久,皇帝批准于成龙留任。
看到这里就明白了吧,朝中事物无论大小,都是康熙一句话的事儿,在康熙面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结党营私之忧,那些所谓的索相党、明相党,都是官员之间在相互争斗,谁敢跟皇上斗?
康熙二十一年,直隶巡抚于北溟(老于成龙)迁任两江总督,他就把于振甲再次推荐给康熙,康熙帝即亲自提拔于振甲为江宁知府,也就是现在的南京市。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康熙帝南巡至南京,下车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汉军于成龙安在?”,可见此时于振甲在康熙的印象中是多么的重要。
十一月,康熙帝回銮破格提拔于振甲为安徽按察使,回京师后,又召其子于得水入朝,赐貂裘二袭,通令嘉奖。
十二月,于振甲奉旨奉旨督理下河,先后到江苏泰州等地考察了屡遭涝灾的高邮、宝应等七州县。
因与河道总督靳辅的治河主张相悖,双方争论激烈,直到此时,于振甲才与靳辅有了真正的交集与接触。
现在看明白了吧,其实于振甲为官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河北唐山和江苏南京一带活动,跟黄河扯不上半点关系。
在靳辅、陈潢治黄的前十年时间里,于振甲更是根本就没参与,像什么假扮河匪抢官粮,带着百姓守护河堤诸如此类更是无从谈起。
于振甲与靳辅、陈潢在当时只能说是认识,彼此知道朝中有这么个人,其他的也就没什么往来了。
直到后期于振甲升任安徽按察使之后,才开始与靳辅接触,靳辅去世后,于振甲被任命为河道总督,接替靳辅治理黄河。
当然了,也不排除康熙朝真有两个于振甲的可能,中国人的重名率自三皇五帝时期就是个无法解决的难题,既然能有两个于成龙,为何就不能有两个于振甲呢?您觉得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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