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诛九族听起来很吓人,在正史中被记载诛九族的,到底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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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看古装剧的时候,动不动就能听到“诛九族”这个词,这便让很多人都以为,在古代确实有很多人,都被皇帝株九族。“株九族”这个词听起来很吓人,毕竟牵扯的人太多,《三字经》中对于“九族”的解释是: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
不过这个解释只是传承方面的,毕竟不可能存在,一个人的高祖与玄孙同时在世的情况,更别说在古代人均寿命很低的情况下了。所以关于“诛九族”又有另一种说法。
这里包括父族四: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其儿子)、出嫁的女儿(及其儿子)。母族三:外祖父一家、外祖母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岳父一家、岳母娘家。这些合起来并称为“九族”。
看起来,诛九族的确牵扯到很多亲人,那么在正史中被记载诛九族的,到底有多少人呢?其实会让你大跌眼镜,因为实际上仅有两例而已。
第一例是隋朝的杨玄感,他起兵叛乱,《隋书》记载他被“诛九族”。第二例是明朝的景清,《明史》记载:
“成祖怒,磔死,族之。籍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
所谓“瓜蔓抄”,就是形容刑罚过度株连,一人有罪,株连九族的封建统治制度。
很多人都说,明朝还有个被“诛十族”的方孝孺,但是关于这件事,也只有野史记载,并不见于正史中。《明史》记载:
“其门人德庆侯廖永忠之孙镛与其弟铭,检遗骸瘗聚宝门外山上。”
可见方孝孺的尸骸是他学生收殓的,要真的诛十族,他的学生也应该牵连在内才对。
其实在历朝历代,虽然各种残忍的刑罚层出不穷,但是都不曾设诛九族的罪名。在战国时期,当时默认报仇一说,就是说如果有人父母被杀害,那么他可以进行报仇,这是“君子所为”。
后来秦朝统治者,为了防止有人找他们报仇,便开始斩草除根,并提出“夷三族”的概念。到了汉朝,这一刑罚纳入九章之律,而三族则代表父族、母族、妻族。
到了唐朝,刑罚渐渐变得宽松,当时就规定,如果有人犯了谋反这类的大罪,就诛杀父亲和儿子,也就是只牵连自己这一族。不仅如此,如果家里老人年满九十,还可以免除死刑,到时候由国家提供生活费。如果小孩不满十四岁的,同样免死,不过改为流放。还有就是,家中嫁出去的女子,是不会受牵连的。
就是到了清朝,也没有诛九族的说法,按照《大清律例》规定,凡是犯了谋反大罪的人
“正犯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
可见也没有牵连到九族那么夸张。
谋反在古代封建王朝,就算是最严重的罪了,可是古代那些被冠以谋反罪的名人,比如秦朝的李斯、汉朝的韩信、宋朝的岳飞、明朝的胡惟庸和于谦等,最终正史明确记载被夷三族的,也只有李斯一人。
所以说,一般皇帝是不会下令,将某个人诛九族的。毕竟皇帝要想长期统治下去,必须要笼络人心,诛九族这样残忍的刑罚,势必会引起众人恐惧,甚至会引发动荡。因此像诛九族这样的刑罚,在正史上很少记载也实属正常,影视剧中出现,也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戏剧效果罢了。
(参考文献《三字经》《明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