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清代官员退休有无年龄限制,为何很多人会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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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将官员退休称为“致仕”,又称“休致”。《礼记·曲礼》云:“大夫七十而致仕。”历代一般以70为致仕基本年龄。清人梁章钜曾言:“古人以四十为‘强仕’之始,以五十为‘服官政’之年,以七十为‘致仕’之期。”
事实上,人到70岁,往往精力不济,即应告老还乡。但清代的致仕制度实行较为弹性,高级官员年过70者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常常可以继续留任,对于的确精力不支、告老还乡者也给予丰厚的退休待遇。
清代法律对致仕年龄的规定相对灵活,一面规定“年老有疾、恋职不去而被议者,则勒令休致”,另一方面又规定:“年逾七十之教职内有精力尚健、堪以留任者,亦止准展限五年,概行令其休致。”
在清代退休制度的实际实行中,官员的致仕年龄并非十分绝对,一成不变。乾隆帝曾经讲过这样的话:“人之可用与否,未可以年齿论。譬如年逾七十而强健者,亦不可铨选乎?未至七十而病惫龙钟者,亦可姑容乎?惟当看其人之可用与否去取,不当以七十为限。”
当然,品级不同,致仕年龄也不一样。三品以上官员致仕,由本衙门奏报皇帝批准,四品以下由各衙门上报吏部,吏部每半个月汇总报给皇帝。一般来说,三品以上高级官员退休年龄弹性较大,三品以下官员则比较严格地执行七十致仕的原则。
官员年界70,应当主动告休,亦称“乞休”、“乞骸骨”。对于高级官员告休,清代帝王常常加以慰留,以此作为笼络和体恤臣子的重要方式。因此,许多德高望重、功勋卓越者提出致仕请求,经常被皇帝加以挽留。
雍正二年(1724),大学士王顼龄以年老请致仕,雍正予以挽留,称其“学识优裕,品行端雅,年虽耄耋,体素康宁,今力辞禄位,朕弗忍焉”。
此外,有些在馆阁修书修史的学养高深的官员,其学问阅历随年龄增长而愈加丰富,更能为国家发挥作用,此类官员也不受年龄限制而致仕。如康熙朝任工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的徐元梦,乾隆帝即位后,已年逾八旬,屡次请辞,乾隆帝则称:“徐元梦年虽逾八旬,未甚衰惫,可量力供职”,仍命其在内廷忻州,领诸馆事,结果以87岁老死于馆阁。
如果翻阅清代的史料就不难发现,许多官员满70仍照常升转,像徐元梦一样卒于任上者大有人在,如嘉庆朝纪晓岚,光绪朝李鸿藻等人,皆为此类。
清代满汉大臣致仕之后,一般来说待遇十分丰厚。从物质待遇来看,顺治六年曾规定:凡官员致仕者,“督、抚、布、按、总兵各给园地三十六亩,道员、副将、参将各给园地二十四亩,府、州、县、游、守等各给园地十八亩”。
以后不给园地,改成食俸制度。食俸分为食全俸、半俸两种情况。乾隆元年,定满汉大学士及曾为部院尚书致仕者,俱照其品级给予全俸,在京从户部支领,在外从该省藩司支领,并永为定例。
乾隆三年,为了鼓励主动申请退休,对自行奏请后经批准令原品休致者,也给食全俸。经京察自行奏请及准许令原品休致者,由相关部门查明,可给食半俸。若是部议致仕人员,则不能给食俸禄,而一些有功之臣致仕,朝廷还额外有赏赐。如雍正六年,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田从典告休,即被加太子太师,赐银五千两,允其升一等侍卫致仕。
在政治待遇方面,退职之后保留原品级或加衔者亦不在少数。如康熙二十三年,刑部左侍郎宋文运以病乞休,命加太子少保致仕。雍正四年,礼部左侍郎郝林以老病乞休,也命加尚书衔致仕。
此外,对于高级官员,还会礼送还乡,定期慰问。雍正十一年,年逾八旬的大学士陈元龙告老还乡,启程之日,皇帝赏给酒膳果品,并命六部满汉堂官饯送,沿途官吏迎送尽礼。
虽然清代对于退休大臣予以相应的礼遇,但是由于退休年龄执行不够严格,加上在职与退休毕竟待遇悬殊,因此,与历代社会一样,到年龄不主动告休、恋职不去者在清代依然是官场的一种常态。这也就导致了“白衣卿相”现象的出现。恋栈不休者太多,极易导致人才选拨受阻,加速吏治日趋腐败。
总体来看,清代致仕制度能够强化国家的行政职能,鼓励和督促臣僚恪尽职守,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改善君臣之间的关系。但是,久仕不退与恋职不去的双重历史现象说明,君权的过度干预,削弱了制度本身应该发挥的作用,这既不利于吏治的清明和整肃,也不利于文官队伍的新陈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