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魏氏三祖之一的魏明帝曹叡,一个被后世严重低估的有为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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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厉害。三国吴大将陆逊曾言:“选用忠良,宽刑罚,布恩惠,薄赋省役,以悦民心,其患更深於操时。”。
“其患更深於操时”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曹叡对于吴国的威胁要更高于曹操,这句评价虽有言过其实之嫌,但从中对于曹叡的政治能力和军事能力倒是可窥知一二,那就是明主。
曹叡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超凡脱俗的聪明才智,他博闻强识,过目不忘,深受曹操的喜爱,常令他伴随左右。曹操曾对曹叡说过“我的家族基业有了你就可以继承三代了”。想想看,连曹操这位雄主都对此看重于曹叡,更甚者还说出有了曹叡,曹家的江山至少可以延续三代的话,可想而知曹叡的厉害。
事实上,即位称帝的曹叡的确没有辜负他的祖父曹操对他的期望。曹叡作为帝王,他深谙帝王之道,登基不足数月就凭借着胆识、谋策和制衡之道将曹魏军政大权收入囊中,使曹丕为他留下的曹真、司马懿、曹休、陈群等几位辅佐大臣形同虚设。
掌权后的曹丕先后在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为魏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军事
曹叡在位期间,在曹叡的指挥下,魏国接连取得了多场对蜀和吴战争的胜利,并先后定鲜卑,灭公孙氏。226年孙吴攻江夏、襄阳,魏胜;227年魏达反叛,魏平;231年,鲜卑与蜀联合攻魏,魏胜;231年至234年,诸葛亮先后五次攻魏,魏皆胜;234年,孙吴攻合肥,魏胜;235年,魏平鲜卑;237年,魏收辽东公孙氏。
政治
1、设置律博士制度。“律博士”就是曹叡在“廷尉”之下设立的专门用于从事法律教育的官职,它是我国最早的专门从事法律教育的职务。曹叡设立“律博士”的目的就是培养司法人才,同时增强办案官员的专业素质与办案水平,从而让魏国的法律变得更公平。
清代律学家沈家本曾言“上自曹魏,下迄赵宋,盖越千余年,此律学之所以不绝于世也”,正是因为曹叡设立的“律博士”才让律学可以留传千年。
2、整理法律。曹叡在位时特别重视律法,他下令让尚书陈群等人制定的《魏律》十八篇是中国法典编纂史上的重大进步。曹叡还下令删减死刑条款,减少“死罪”的条款,且除死刑外,曹叡还下令对于不是特别重大的案件,犯人可用财赎罪。
同时,曹叡考虑到官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对罪犯进行屈打成招,所以为了避免这个问题的出现,曹叡还减掉了鞭杖之刑。
3、善于纳谏。史载曹叡“含垢藏疾,容受直言,听受吏民士庶上书,一月之中至数十百封,虽文辞鄙陋,犹览省究竟,意无厌倦。”,曹叡这人十分善于纳谏,当时地方上的官吏和百姓的上书,曹叡都会一一过目,从不会轻慢。
文化
曹叡当政时,为了鼓励全国的文学创作,他特意在洛阳设立了“崇文观”,主要是用于笼络当时全国的“善属文者”,当时魏国有名的文人,如何晏、刘邵、卫凯、苏林、韦诞、何祯、缪袭、卞兰、应璩、杜挚、夏侯惠、孙该、李康等都是“崇文观”的成员。
“崇文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学组织,其后唐弘文馆等国家组织的文学组织就都有崇文观的影子,可以说“崇文观”的设立是曹叡为中国文学做出的一个巨大的贡献。
从以上种种的成就可以看出,曹叡的确是三国时期不可多得的明君,正如裴松之所言“魏明帝一时明主”。所以作为明君,曹叡怎能不厉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