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吕伯奢一家只是杀猪?实际上是要害曹操,死得不冤!郭沫若: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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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所依据的主要正史材料是陈寿的《三国志》,以及裴松之注。而《三国演义》所写的“曹操误杀吕伯奢”一事,却与《三国志》中的记载有些出入。
“曹操杀吕伯奢事件”中唯一的证人——陈宫
最主要的问题,便出在陈宫身上。由中国古今的律法来看,无人起诉的案件无法立案,没有证据的案件也无法定罪。因此罗贯中在设计“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时,特意让曹操把吕家唯一的“活口”——吕伯奢也杀掉了。而且在罗贯中安排的剧情中,陈宫成了目击者和证人。
曹操剧照
遗憾的是,《三国志》和裴注中根本没有“中牟县令陈宫”这个人,此时真正的“中牟县令”是杨原。也就是说,“曹操杀吕伯奢事件”中唯一的证人,是罗贯中虚构的。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陈宫虽然和曹操有过一定的纠葛,但从来没有在成皋吕伯奢家和曹操共宿的经历。除此之外,还有“曹操逃亡路线”、“吕家人密语”等诸多疑点,不枚胜举。
那么,我们能因为“曹操杀吕伯奢全家”有疑点,便否定此事从未发生过吗?当然不能,因为如此这便是犯了以偏概全、忽视史料的毛病。
吕伯奢剧照
曹操确实到了吕伯奢家,而且真的杀掉了八个人
事实上,这段情节还是有不少史料作为支撑的。《魏书》中记载:“太祖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手刃击杀数人”;《世语》说:“(太祖)手剑夜杀八人而去”;孙盛《杂记》云:“(太祖)以为图己,遂夜杀之”。
从这三则史料中,我们能看出:曹操逃亡时,确实到了吕伯奢家中,而且真的杀掉了八个人。事件的情节与《三国演义》中的种种细节亦十分相近。
既然如此,我们来分别查证一下这三则史料的真实性。
吕伯奢剧照
王沈的《魏书》中提到了比较关键的一点:“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据此描述,我们可以推断出吕伯奢一家人实际上是要害曹操,而曹操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自保。可见,吕伯奢一家实在是咎由自取,死得不冤。
郭沫若竟然也说《魏书》“比较可信”,那他的理由是什么?笔者并没有发现可以证明《魏书》“可信”的证据。然而,其作者王沈的品德卑劣,自古就有评定。
郭沫若
王沈与曹魏关系密切,他是当时皇帝曹髦的御用文人。他的所作所为却被后人评价为“临危卖主”——他将主子曹髦的发兵计划偷偷报告给司马昭,导致曹髦最终失败和身死。因此,在笔者看来,王沈所言的“共劫太祖”,实乃“崇饰虚文”,不可作为决定性证据。
曹操剧照
另外两则史料的真实性如何?
《世语》曾被裴松之批评:“以时有异事,故颇行于世”。可见《世语》记录了魏晋时期的一些轶事,但“全无宫商,最为鄙劣”。裴松之的感受是此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不高。遗憾的是,《世语》已经亡佚,我们无法一览其全貌来作出评价。
我们再来看看孙盛。他所著的史籍,在历史学界获得了不错的评价。其书“词直而理正”,有一则故事可供参考。
孙盛和桓温的交情不错,但他却将桓温的败绩如实记载。桓温得知此事大怒,甚至以“杀身灭族”来威胁孙盛。但孙盛“拒不改史”。由此看来,孙盛颇有“书法不隐,古之良史”董狐的风采。
吕伯奢剧照
郭颁的《世语》和孙盛的《杂记》都提到了“疑其图己(以为图己)”,可见曹操已经暴露了奸雄的真面目,而且“杀吕伯奢一家”也是于史有据的。如果没有其他更有力的证据,此结论便很难推翻。
参考文献:郭沫若《为曹操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