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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完美 他做的暴行有哪些

时间:2019-09-29 17:35:00来源:黄埔信息网

还不知道:“千古明君”康熙的暴行有哪些的读者,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在中国的历史上,清朝的康熙皇帝是一位难得的千古明君,但是,这位皇帝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完美,他也曾做过一些伤害百姓的事,也曾犯下过一些暴行。

那么,这位千古明君都有哪些暴行呢?

暴行之一:平三藩屠戮平民

据史料记载,康熙皇帝在平定三藩的时候,他所率领的清军,曾对普通百姓痛下杀手,被残害的百姓数量,不亚于一场大屠杀。

根据《清史稿·王骘传》中王骘对康熙的上疏就可以看出:

“四川祸变相踵,荒烟百里,臣当年运粮行间,满目创痍。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

关于这份上疏中的诸多问题,在《清史稿》中就有着详细的记载:

“王骘,字辰岳,山东福山人,… …康熙五年,典试广东。历刑部郎中。十九年,出为四川松威道。时征云南,骘督运军粮,覆舟坠马,屡经险阻,师赖以济。”

由此可见,上疏是在康熙帝解决三藩问题之后,“运粮行间”则代表康熙十九年出兵四川的松威道。文中提到的“时征云南”,所以,荡平应该指的是荡平云南和四川。在荡平之后,四川全境内的人口才一万八千多,根本不及其它省一个县的人口。

根据这个史料的记载,四川人口的大规模锐减,应该是清军的屠杀所为。并且,除了四川之外,江西地区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在康熙十八年,浏阳县的知县,对那次大屠杀进行了描述:

“自甲寅吴逆倡乱,… …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

其实,清军对百姓的屠杀行为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这一点,从清朝的文献中就可以找到答案,想必那些朝廷官员是不会黑化朝廷的。不管是出于怎样的理由,军队屠杀百姓的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伤害,都有损康熙千古明君的形象。

暴行之二:迁海屠民十余年

康熙在位期间,强化了沿海迁界,这种行为直接导致沿海百姓被大量屠戮和驱赶,境遇非常的悲惨。

在《南明史》中,就有关于沿海迁界的记载,那么,沿海迁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政策呢?清朝当时,在靠海的地方设立了一个区域,并划定了这些区域的濒海距离,然后,满清政府就会在濒海边界处修建界碑,甚至,会修建一座城墙。

除此之外,清朝会把沿海居住的百姓统统赶到这一区域居住,如果,有百姓不服从命令,就会被屠杀。这个政策的出现,使得中国在短短的二十年时间内,占有的海岸线长度大大缩短。而且,这个政策在实施之后,中国的沿海地区也成为了无人区。

如果统治者觉得离海还是太近,就会继续下令迁移。可以说,清朝对海的恐惧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

《南明史》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在迁移的时候,统治者不仅会烧掉百姓的房子,屠戮百姓,还会将周遭的树木统统烧毁。真是清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根据文献的记载:

“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 …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那么,为什么清朝军队要把松柏树木都砍尽呢?

想必是,为了避免这些地方被海上的反清复明势力所利用。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就讲述了广东省的情况:

“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阮旻锡在其《海上见闻录》中也说道:

“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虽然,这些描述有一定的夸大成分,但是,确实可以推测出当时的惨状。

沿海迁界的政策推行了差不多二十年之久,而这个时期,就是康熙皇帝执政的时期。可能沿海迁界在刚开始的时候与康熙皇帝并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在康熙皇帝执政期间,他却一直在强化沿海迁界令。由此可见,康熙皇帝对这一政策也是非常认可的。

沿海迁界政策,在刚开始施行的时候,只是迁移百姓,但是,后来到了康熙时期,朝廷就在边界处加了界墙,这在顾城的相关文献中就有记载:

“福建和广东的情况差不多,开初以插旗、木栅、篱笆为界。”

后来,就越来越严格,或是“浚以深沟”,或是“筑土墙为界”。可见,康熙皇帝为了更好的使百姓远离海洋,竟然,将土墙改为了界墙。而且,他还在沿界地方修筑了寨和墩,并派士兵长期驻守。

曾大力推行这种政策的帝王,即使没有到暴政的地步,但是,被称为“仁君”确实有些牵强了。

暴行之三:文字狱残杀学者

在康熙执政时期,清朝也施行了文字狱。虽然,这一时期,发生文字狱的数量,根本不及乾隆和雍正时期,但是,有些文字狱的性质却十分恶劣。

1680年,清朝发生了朱方旦一案,这就是当时颇具代表性的一起文字狱案件。民国历史学家孟森就曾特意写了一篇关于《朱方旦案》的文章,其中,就说到:

“士大夫谈清代轶事者,往往及朱方旦之名,然首尾不详,但以妖人目之,若王好贤、徐鸿儒之类。此缘专制时代官文书所束缚,又政教不分,学问中禁阏自由思想,动辄以大逆不道戮人。一经遭戮,传者遂加甚其词,印定耳目,无能言其真相者矣。”

根据孟森所说的朱方旦的罪名,明朝的王阳明、王艮等人,在清朝可能早就被杀头了。王艮出生不高,作为一名在明朝颇具威望的思想家,他不仅为人张狂,还常常自称“圣人”,门下所收的弟子更是不计其数。

如果要说罪状,仅仅这一条就足够被康熙皇帝砍头的。

然而,王阳明更是发表了“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的轻狂言论,他平时也是常常聚众讲学,这样的行事作风,在清朝恐怕早就丢掉脑袋了。当时,朱方旦所犯的“罪状之一”就是“记忆在脑不在心,以为立说新异也”,

清廷认为:朱方旦的思想是标新立异,这其实是清朝统治者愚昧无知的表现。除此之外,朱方旦的观点,并不是他首先提出来的,当时的很多知识分子都知道。但是,清廷却将此视为标新立异之说,未免太过迂腐,愚昧。

而吴伯娅在《朱方旦》中就讲到:“这些专制无脑的统治者,还大肆残害当时持有进步观点的臣子和百姓,真是把独裁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

在康熙皇帝统治时期,清朝还发生过戴名世的文字狱,当时,称其为“南山集案”。而这个戴名世,只是支持了方孝标为南明洗白的观点,最后,却被斩首。更又甚者,戴名世的亲朋好友,都受到了这件事的牵连,被发配到宁古塔为奴。

康熙皇帝制造的文字狱,不仅迫害了国家的知识分子,还将他们的亲朋家人统统杀害,真的是残忍之极。

暴行之四:文过饰非而杀人

康熙皇帝除了文字狱之外,还有一些资料显示他并不是一个明君,那就是《从陈四案管窥康熙五十年前后的社会控制》。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名叫陈四,他是山西太原人,在康熙四十四年的时候,山西地区歉收,陈四就带着一大家子人外出避难。漂泊的他们,为了吃饭就开始沿街卖艺,但是,却被人以抢劫的罪名诬告了。

当时官员在审理案件之后,就给出了“伊等无军械,且于地方并无滋事,至于班汉杰等人衣服,亦未抢取”的结论。然而,康熙皇帝在听到这个案件之后,却是非常的震怒。最令他生气的是:陈四在案中提到康熙四十四年与四十五年歉收的问题。

这主要是因为,康熙在康熙四十二年巡查陕西的时候,当时的督抚一直上报粮食丰收,所以,康熙皇帝就认为:陈四在污蔑清廷,并下令刑部再次审理。

在康熙皇帝下令重查之后,曾经经手陈四案的官员,为了不忤逆帝王,就以“鸠党抢夺”的罪名判了陈四斩立决,而他的家人,则被发配到了宁古塔等地为奴,那些督办案件的官员,也因为溺职等罪名被降级。

其实,康熙皇帝对陈四这样一个底层人群的关注,就是因为他携家带口在街头卖艺。在康熙皇帝的眼里,这样抱团的人群,即使他们没有做什么谋反行为,但是,也不能保证他们没有谋反的想法。康熙皇帝这种断案逻辑,真的让人难以想象,简直比“莫须有”还无耻。

陈四因为饥荒出逃,并公然辩称是陕西粮食歉收,这不是在恶意抹黑清廷吗?抱着这样的态度,陈四被判斩立决,在康熙眼里,是一点也不冤枉的。那么,这个普通的百姓真的是在抹黑朝廷吗?为什么粮食丰收,他却要说歉收呢?

其实,这个事情,从雍正时期的一些史料中就可以看出。

雍正二年,汪景祺西行山陕的时候,就提到:

“(山西)安邑、夏县、临晋、蒲州素称富饶,三十年来,有司脧民以奉上官,取之闾左者十倍正供,桁杨桎梏至卖儿贴妇己偿还,此人事之害也。此邦不见雨雪者数年矣,岁歉无收,赤地千里。弱者转沟壑,强者率流亡,十室九空,流离无告,此天时之灾也。不但贫者饥寒切身,不能延旦夕之命,虽富家亦岌岌无以自保。”

雍正初年,川陕总督岳钟琪在《请减丁银疏》中就就提到了:

“皇上御极以来,比年丰收,从前逃荒之民,到处皆渐次复业,而惟延安府不敢来归,抑且现在者皆云思去。”

由此可见,汪景祺提到的“三十年来”,就是康熙统治时期,而岳钟琪的“逃荒之民”现象,也发生在康熙时期。所以,被斩杀的陈四是冤枉的,他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反倒是那些大臣没有说出当时的实际情况。

从康熙皇帝的这些暴行,就可以看出,康熙皇帝作为千古明君,也是不合格的。但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都有或多或少的不足和缺点,更何况,是一朝的皇帝呢?康熙皇帝的暴行,也只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统治。

总而言之,在那个皇权至上,缺乏民主的年代,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最终,导致发生的冤案也是不奇怪的事情。

参考资料:

【《清圣祖实录》、《南明史》、《清史稿》、《请减丁银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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