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无钱发放军饷,唐德宗李适是怎么解决的?
眼见无钱发放军饷,唐德宗急得寝食难安,户部尚书:按照房产收税。下面趣历史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众所周知,自“安史之乱”后,唐朝藩镇割据问题非常严重,地方势力坐大后,常常对李唐皇室威权发起挑衅。唐德宗李适继位后虽然很想励精图治,重现大唐帝国往日光辉,但奈何地方藩镇手握军权又不听中央号令,甚至仗着其雄厚财力军力,屡次阻挠朝廷颁布的相关政策。就这样,朝廷与地方藩镇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最终不可遏制地爆发。
建中二年(公元781年),成德节度使李宝臣逝世,其子李惟岳要求德宗批准他为新任成德节度使,结果遭到德宗拒绝。李惟岳于是联同魏博节度使田悦、淄青节度使李正己,以及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一同举兵谋反。唐德宗虽然很快就组织兵马进行镇压,但由于朝廷财政困难,叛乱一直无法彻底平息。为增加财税收入,唐德宗李适可谓伤透了脑筋。
到了建中四年(公元783年)6月,唐军对粮食、兵器、被服的需求更加急迫,德宗几乎焦急地寝食难安。这时,户部侍郎赵赞十分贴心地向德宗上书,建议火速颁行“房产税”,将中央的财政压力摊派给地方老百姓,从老百姓手中收些“物业费”上来以解燃眉之急。德宗听后,觉得此法定能解决唐军捉襟见肘的财政问题,便马上下令户部实行。
于是,唐代“房产税”随即登上历史舞台。虽然新税名为“间架法”,但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变相的房产物业税。据《资治通鉴》记载,“所谓税间架者,每屋两架为间。”意思是说,两个并列的屋架之间的空间为一间,以此为征税单位。此外,朝廷还将房屋划分为三个等级,上等屋一间收物业税两千钱,中等屋一千钱,下等屋五百钱(当时灾年米价约为一斗米一千钱)。新政颁布后,各地官衙皂吏就会带着纸笔尺子,挨家挨户做现场勘查,核定税收。如果遇到大户,家里房屋面积大、房型好质量高,那么不论是何等用途,最少都要交六间上等屋税钱,即一万两千钱。
一万两千钱对于当时的权贵富商来说,不过是毛毛细雨——以郭子仪为代表的功臣宿将,每月俸禄就有上千万钱之多,而对大商人窦乂来说更不成问题,他在长安繁华路段就盖了二十间商铺出租,“日收利数千”。即使是“穷则独善其身”的白居易,每个月也有六七万钱收入,对他们征收“房产税”并不会对生活品质产生影响。可是对于普通平民百姓而言,这笔“房产税”却是个不小的负担。
为此,唐德宗特意定下了严格规定:“敢匿一间,杖六十,赏告者钱五十缗”,以防止普通百姓恶意逃税。按照这个政策,凡是胆敢隐藏实有房间的人,被发现后杖打六十,而对于那些揭发藏匿行为的人,则奖励五万钱以资鼓励,奖金由被揭发一方提供。除了普通百姓遭罪外,还有一群人也被这个新税折磨的不行,他们就是那些拥有着百八十间屋子的大家族子弟。有时候,房子多并不代表房主富裕有钱,毕竟这些房子很可能是祖辈传承下来的。在唐朝,有很多这样的名门望族,虽然继承着祖先的高门大院,顶着先人名头,但实际上早已家道中落,手头非常拮据,每次交税时若是不掏个几万钱出来,官府不肯罢休,而他们又实在拿不出来,便不得不抛售祖宗房产。
随着时日推移,民众对此法越发不满。《旧唐书》载此法颁行后“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百不得半,怨黩之声,嚣然满于天下。”好在“间架法”只征收四个月便宣告失败。当年10月,德宗调往前线平叛的泾原军队途经长安时,因待遇问题发生哗变,史称“泾师之变”。承担平叛任务的泾原军反叛后,为获取长安百姓支持,派人在大街小巷四处宣传,并高喊着“不税汝间架除陌矣”的口号,民心随之大变,长安百姓甚至自发组织起来,帮助叛军攻打皇城。
唐德宗见民心涣散,只好从长安城仓皇逃出,跑到奉天(今陕西乾县)后与叛军对峙月余,期间受尽了苦头。兴元元年(公元784年),唐德宗回到长安后,彻底认识到了“间架法”的危害。为挽回人心,他急忙颁发《罪己诏》,向黎民百姓道歉,承认是由于自己错信奸逆,才致使百姓受苦、天下大乱,随后德宗颁旨宣布“间架法”正式废止。至此,因乱而生却又差点断送唐王朝的“房产税”终于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