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屠川】历史如何记载张献忠屠川:屠川存争议
导读:有关张献忠“屠川”在清朝时的书籍中有记载,其可信度有些值得怀疑,有一些历史学家也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这些史料多半出自清朝的官方正史和御用文人,有严重的污蔑、栽赃的倾向。那么张献忠到底有没有屠川呢?
其一,攻占四川意图
从张献忠的主观意图来看,张献忠入川的本意是要夺取四川作为根据地,既可出汉中定西北,又可下长江定江南,重演隆中对的策划,退则可割据一方,天下有事则坐山观虎斗,天下无事则举蜀而降,也可以封王封侯。1644年张献忠好不容易攻进成都,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建国之后就拼命招徕四川人才,并发布“三年不征钱粮”的政治号召。很难想象他一边建国,一边又大肆屠杀民众而自毁长城。
网络配图
其二,安抚当地百姓。
以张献忠经营四川的第一年情况来看,“屠蜀”是不符合事实的。1644年,张献忠进军成都时,明朝守土官员曾问张献忠入川的意图何在。使者回答说:“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所以他在入川初期是非常注重团结所有有可能团结的力量的,打击的对象仅限于与大西政权为敌的官绅,除了抵抗者之外,并不滥杀无辜。
他在攻打泸州的檄文中说:“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失。
保存至今的大顺二年(1645)《大西驳骑营都督府刘(进忠)禁约碑》郑重声明:“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不许擅自招兵,扰害地方;不许往来差舍擅动铺递马匹兵夫;不许地方武职擅受民词;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不许无赖棍徒具词诈告,妄害良民;不许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为妻妾。”违者按碑律斩杀。这是张献忠起义军注意纪律的铁证。
与张献忠接触频繁的西方传教士曾统计过,张献忠在成都建立政权之初,“在朝之官统计千人”,而其中大部分是在四川吸收的。至于那些未及入仕的知识分子,在张献忠攻克成都后,或“入学”,或“习举业”,以至于当大顺二年“开科取士”时,“应诏者不下数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