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同性恋的故事 中国古代有同性恋吗
中国的同性恋最早可追溯到中华文明的始祖黄帝。清代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称"杂说娈童(男同性恋)始黄帝"。当然这种说法的依据只是民间传说,而中国同性恋最早的史料记载则来自商朝。《商书·伊训》中谈到"三风十衍",书中提到这不好的"三风","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三风之一的"乱风"的"一衍DOUBLE_Q
UOTATION就是"比玩童",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同性恋。
在商代之后,同性恋一直没有从中华文化中消失。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同性恋交往更趋活跃,受卫灵公宠幸的弥子瑕和魏王宠儿龙阳君分别让同性恋有了"余桃"和"龙阳"的称呼。当时最有影响,最有成就的同性恋者首推楚国伟大诗人屈原,在他的《离骚》《思美人》等诸多作品中,都流露出诗人对楚怀王的恋情。
到了强盛的汉代,帝王将相的同性恋活动屡见史书。据《史记》《汉书》记载,前汉皇帝几乎个个都有同性情人。汉代着名人物如汉武帝、汉文帝、大将军卫青和霍去病等,都有过同性恋经历。汉哀帝不忍推醒在他衣袖上熟睡的男宠董贤,起身时割断了衣袖,"断袖之交"从此成了同性相恋的佳话。
汉代之后,男风(男同性恋)时盛时衰。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中国的男性在履行成家立业,传接香火的责任之后,周围人对他们的同性恋情往往宽而待之。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所持的态度至多是中性的,也就是不褒不贬,历史记载中没有对同性恋进行颂扬。而同性恋关系多以享乐和猎色为特点,从来不对维系封建社会的家庭伦理构成任何挑战或威胁。
中国到了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边界和平,工商业发达,从而滋长了浮华世风。据当时的记载,文人中科举之后马上纳妾,大兴土木建豪宅一时成风,盛宴歌舞,极尽奢侈铺张。江南地区,上及达官贵人,下至商贾文人,嫖娼成风,使娼妓业方兴未艾。与此同时,男妓卖淫的象姑馆也应运而生。明末学者沈德福认为,1429年宣德皇帝的禁娼令使部份官员转向年轻男性取乐。到了万历年,男娼业发展其势之盛,直逼他们的女性对手。玄德皇帝意欲重归道德的初衷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南辕北辄,适得其反。
明末的道德观念也冲破了"灭人欲,存天理"的宋儒理学的束缚,伸张自然情欲的主张开始萌芽。这种观念的代表是明朝哲学家王阳明(1472-1528),他崇尚个人表现和个性发展,而他的追随者随后发展了这种哲学。他们提出欲望和情感是人的本性,压抑使人无为,人应该表达和释放来自内心和本性的情欲。后来的一些清代文人认为,王阳明的纵欲哲学和与之相伴的享乐风气是明朝于1644年被覆灭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