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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晚年改嫁之争】李清照晚年改嫁之争:再嫁后又迅速离婚

时间:2017-07-10 16:42:00来源:黄埔信息网

说起李清照(1084年-1156年),几乎无人不晓,特别是济南人更是引以为豪。她才华横溢却命运不济,中年以后适逢乱世,流浪不顺,屡遭变故,特别是在晚年还留下一个千古之谜—到底有没有改嫁张汝舟?

持改嫁观点的几乎都出自宋代人的记载,甚至还有几位和李清照同时期,从目前能查阅到的宋代文献看,在宋代都没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但自明、清起出现不少文人学者为其辩诬,造成目前两派观点的局面。仔细分析这些文献,“改嫁”观点占据的论据更充分一些,“辩诬”派的观点都没有实证,因此,我倾向于“晚年改嫁张汝舟”之说。

在宋代记载李清照改嫁事实的文献有七处,现全部抄录下来。

一、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胡仔,绩溪人。做过常州晋陵县令,后居湖州(浙江吴兴),此书为1148年作于湖州。

二、王灼《碧鸡漫志》——“易安居士,京东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健康守赵明诚之妻。……赵死后,再嫁某氏,诉面离之。晚节流荡无依。”

王灼,遂宁人,此书作于1149年。

李清照

网络配图

三、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先嫁赵诚之,……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以卒。”

晁公武,巨野人,此书成于1151年。

四、洪适《隶释》——“易安居士表上于朝。赵君无嗣,李又更嫁。”

洪适(1117-1181年),鄱阳人,此书成于1167年。

五、赵彦卫《云麓漫钞》——“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清照启:素习义方,粗明诗礼。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尝药虽存弱弟,应门惟有老兵。……忍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助,难胜石勒之拳。局地扣天,敢效谈娘之善诉;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清照敢不省过知惭,扪心识愧?责全责智,已难逃万世之讥,败德败名,何以见中朝之士?虽南山之竹,岂能穷多口之谈;惟智者之言,可以之无根之谤。”

赵彦卫,宋朝宗室,此书成于1206年。

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年(1132年)九月戊子朔)有右承奉郎兼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宫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字号易安居士。”

李心传(1166-1243年),此书成于12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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