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之潘金莲简介 金瓶梅中和潘金莲第一个的偷情不是西门庆
潘金莲是清河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潘金莲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
嫁给武大郎后,清河县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她。潘金莲是爱风流的人,见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邻里都传说她:“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金瓶梅里记载潘金莲原是被家里人卖给张大户的丫鬟,后来为什么嫁给了武大郎,缘由是老爷张大户背着老婆和潘金莲偷情苟且被发现,老婆余氏心生嫉妒张大户便把潘金莲许给了武大郎以便再私通,所以第一个和潘金莲偷情的并不是西门庆而是张大户,潘金莲因被张大户糟蹋而变成淫妇。
潘金莲是潘裁缝的女儿,排行第六,称为潘六姐。潘六姐从小缠得一双小脚儿,长约三寸,好比三寸金莲,因此得名潘金莲。
潘金莲9岁死了父亲,家里失去经济来源,母亲将她卖在大户王招宣府里,服侍年老的王招宣。
潘金莲在王招宣府上,学习弹唱,又学读书写字。她有潘裁缝的遗传,心灵手巧,机变伶俐,到十二三岁,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裁衣织布,缝针绣花,知书识字。她头梳一个缠髻儿,穿一件紧身衣衫,人见人爱。
潘金莲15岁,王招宣死了,按照潘妈妈与王招宣的买卖协议,潘金莲不在属于王家。潘妈妈又将潘金莲,三十两银子转卖给张大户。风长眼量以为,潘妈妈有点残忍,将女儿卖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