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武的个人生平】何武的个人生平 曾被提拔担任鄂县令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何武,字君公,是蜀郡郫县人。汉宣帝时,天下太平,四夷宾服,神爵、五凤年问多次承蒙天降祥瑞以应人君之德。而益州刺史王襄让能言善说的士人王褒颂扬汉朝政德,创作了《中和》、《乐职》、《宣布》等三篇诗。何武年纪有十四、五岁,与成都人杨覆众等人一同研习并把它们编成歌曲演唱。当时,汉宣帝遵循汉武帝时期的典章制度,寻求博识卓越的人才,于是在宣室殿召见了何武等人。汉宣帝说:“这大德之事,我怎么配得上呢!”于是起用王褒担任待诏,赏赐何武等人以布帛才完结。
何武跟随博士学习,研习《易经》。以后以射策甲科的资格担任郎官,与翟方进志趣相投互为好友。光禄勋推荐质朴、敦厚、逊让、有行义四行时,何武被提拔担任鄂县令,后犯法免官回家。
何武兄弟五人,都担任郡吏,郡县之人都敬畏他们。何武的弟弟何显家有商人户籍,总是不交纳租税,总是亏欠县里的租赋。县里的啬夫官求商捉拿侮辱何显家,何显愤怒,想用官吏之事中伤求商。何武说:“因我家租赋徭役不在众人之前完成,以公事为重、不徇私情的官吏不也就应该这样吗!”何武最后告诉了太守,太守征召求商担任卒吏,州里人听说这件事后都很敬服何武。
很久以后,太仆王音推举何武为贤良方正,何武被征召进行对策考试,结果被提拔担任谏大夫,调任扬州刺史。他所纠举的二千石长吏,一定先显露出来,使被劾者知道,知而服罪者减除其罪状,免官而已;知而不服罪者,将其上奏,施行最重的刑罚,使其抵罪或者处死。
秉公执法
九江太守戴圣,是因《礼经》称为小戴的人,政行大多不循法规,前任刺史因为他是著名的儒生,宽容了他。到何武担任刺史,便巡视部属,考察刑政,审察并记录囚犯的罪状,有被检举的则将其交给郡国。戴圣说:“何武这后进生知道什么,只是想扰乱别人的治理工作!”都没有什么决断。何武派从事查获了他的罪行,戴圣害怕,自动辞职。戴圣后来做了博士。在朝廷里诋毁何武。何武听说这件事,最终没有公开他的罪行。而戴圣儿子的门客聚合成群盗,官吏将其捕捉,拘囚在庐江,戴圣自认为他的儿子一定会被处死。何武公平地判决了这件事,他的儿子最后没有被处死。从此以后,戴圣内心惭愧而敬服何武。何武每次到京城奏事,戴圣没有不登门谢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