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为何对汉人女子严防死守?原来是因为孝庄
时间:2017-05-24 10:33:00来源:黄埔信息网
康熙年后,清宫后妃制度大体定型,其中设八个等级并有一定限额,即:
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至于贵人、常在、答应这三个等级,则不设定数。
值得一提的是,清宫中后妃地位的高低与紫禁城的格局也是对应的,其中乾清宫和坤宁宫专属于皇帝和皇后,其他嫔妃居住的东西十二宫则如星辰一般簇拥在乾清、坤宁两宫之旁。
按清宫的选妃制度,后宫女子都要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其中又分为两种:
一种是从八旗(含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中选秀女,通常隔三年进行一次;
另一种是从内务府三旗(即清朝起家时由皇帝自领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也称“上三旗”)中的普通旗人家挑选秀女,每年进行一次。
内务府三旗的选秀主要为宫中挑选宫女。按当时规定,皇太后配有宫女十二名,皇后十名,皇贵妃、贵妃各八名,妃、嫔各八名,贵人四名,常在三名,答应两名。
这些在宫中服役的宫女,除个别被皇帝看中而升为妃嫔外,其他大都服役到二十五岁后放出宫外,自行婚嫁。
至于八旗的选秀,那就要严格多了,因为这是为皇帝、皇子、皇孙和各亲王、郡王等王公物色婚姻对象,并非所有旗人家庭的适龄女子都可参加。
按规定,参选家庭尚有在京和外任官员及文武职的区别,具体情况如下:
在京为官的,文职须七品以上、武职须六品以上;
外任官员则文职须五品以上、武职须三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