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方言】秦始皇曾企图统一方言:猪必须改喊秦人惯用的彘
近年台湾的历史学界吹起一波通俗史学的风潮,“故事”、“台湾吧”、“历史学柑仔店”等历史学者或研究生经营的网站相继成立。虽然古代中国的主题在其中并不多见,但古代中国的名人“秦始皇”却在出版界找到舞台。李开元、吕世浩等历史学者自2010年以来,各自撰写了以秦始皇为主要线索的“三部曲”,颇受历史学界与社会大众瞩目。今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再版张分田先生的《秦始皇传》,无疑再次为大家讨论秦始皇,提供了重要文本,值得推介。
《秦始皇传》虽仅一册,但洋洋洒洒近七百页,内容不可谓不全。作者以“家世”、“孺子”、“亲政”、“统一”、“称帝”、“骄奢”、“结局”诸章描绘了秦始皇的一生。《秦始皇传》第一章从秦始皇的家世写起,概述秦国兴起的历史,说明秦始皇所作所为的历史背景,与吕世浩先写《秦始皇》、再写《帝国崛起》的顺序虽然相反,但问题意识如出一辙。而第四章“统一”篇叙述秦始皇横扫六合时,更概述了东方六国各自的历史背景。故《秦始皇传》并非仅是一本个人传记,更像是一本以秦人为主角的春秋史、战国史与秦史,读此书不应、不能也不会只看到秦始皇。
《秦始皇传》的视野确实不局限于秦始皇个人,作者力图探讨法家思想、官僚制与法律、等级社会、田制赋税等重要的秦代历史背景与秦始皇的关系,辟有“思想”、“制度”、“社会”、“经济”、“法制”、“工程”、“生活”诸章,将秦始皇的所作所为放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与结构下讨论,下文仅举两例以说明:
暴虐无道是一般人对秦始皇的第一印象,作者并不反对,但作者将秦始皇的暴虐无道,析分为社会性暴虐、时代性暴虐、制度性暴虐与个体性暴虐,指出当时的政治制度为君主制度,社会结构是贵族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今日民主制度、庶民社会有着巨大差异,对秦始皇暴虐无道的批评,若罔顾当时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结构,则未免流于表面。主观的道德评价与客观的历史分析在此被融为一炉,大大深化了我们对秦始皇暴虐无道的认识,也让我们了解臧否人物时是否具有历史纵深,其结论将有多么大的不同。
秦法严酷同样是一般人的惯常印象,但在秦代法律出土前,此印象其实奠基于汉人对秦代的历史记忆与书写,并非根据第一手的史料,不能准确说明秦人与法律的关系。作者根据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法律竹简,指出秦法具有区别故意或过失犯罪、自首从宽、诬告者反坐、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等与现代立法精神一致的规定,而许多现代人看来严苛残酷的罪刑惩罚,其实汉魏晋唐法律里也都存在,不宜独责秦法。秦人与法律的关系的真正特色是以吏为师、以刑为本。皇帝颁布的诏令法律是人民生活的指导原则,官吏则是具体的指导者。在法家构建的蓝图中,过去依循礼节与风俗而运作的社会生活,现在遵循秦法而运作,社会秩序以政府法令为依归。随着焚书坑儒等事件的推波助澜,秦法对天下人民的影响势必既深且广。
上述二例皆反映作者对秦代政治的看法不同流俗。事实上作者张分田先生是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精研传统中国政治思想,《秦始皇传》全书尚有不少篇幅辨析“天命”、“皇帝”等传统中国政治思想的重要概念,颇有助于读者了解铲平周代万国、战国七雄的秦始皇,自诩功盖三皇、德过五帝,故自创“皇帝”的称谓以彰显自已无与伦比的功德。皇帝这一今人耳熟能详的概念,在秦朝当时极其新颖特别。秦始皇创制以面对变局,各种前无古人的所作所为,其制作心态从此得而了解,其行事的功过得失更值得后人借鉴。秦始皇是永远的话题,二十一世纪依然如此。
《秦始皇传》是二十世纪历史学的结晶,历史学必须凭证据说话,作者不仅细致解析《史记·秦始皇本纪》等传世文献的内容,还充分运用了睡虎地秦简、商鞅方升、阳陵虎符、阿房宫考古遗址等二十世纪出土文物,《秦始皇传》是二十一世纪初读者了解秦始皇的绝佳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