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司法】解密西汉司法:法儒两家曾多轮交锋争夺主导权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西汉大儒,凭借春秋决狱而在中国司法史上留名。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核心在于强调论心定罪,故决狱过程“时有出于律之外者”。
汉代儒生的崛起与地方历练的影响
在董仲舒被汉武帝赏识之前,因过于信奉天人感应之理,于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上奏,严明皇陵祖庙两次失火之因乃灾异所致,遭武帝罢废为中大夫,遂以教授《公羊春秋》为业。不过,时隔一年的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儒生董仲舒仍以天人感应对答,一举成名,并借此机会系统地阐释了“大一统”学说,极合武帝打造中央集权统治之意。
一战成名之后,时年45岁的董仲舒并未得到在中央任职的机会,而是曾两度被派往地方王国任职。第一次是在成名后不久即前往曾经尚武的“七王之乱”之首吴王刘濞之地,担任粗暴蛮横的武夫江都易王刘非的国相。刘非乃武帝兄长,亦有谋反图霸之心,对声名大噪的董仲舒相当礼遇,将其比作曾辅佐齐桓公称霸的管仲。然董仲舒以“春秋大一统”的政治主张将其驯服,打消了其造反的图谋。董仲舒在江都为相六年,以儒家公羊学为指导,采阴阳五行,祈雨止涝。第二次是在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被荐任为同样是武帝兄长的胶西王刘端的国相。刘端比刘非有过之而无不及。在短暂的4年后,董仲舒以有疾为由辞官。
在武帝削藩之后,委任地方或被视为渐离政治中心而遭疏远的预兆,更何况是远离长安的江都和胶西。不过,刘非和刘端乃武夫出身,将大儒派往地方,也是武帝刻意安抚削藩后的地方王国之民心,企图彻底改善地方不时溢出的强调霸道的法家意识流。将董仲舒置放到颇为粗鄙和彪悍的地方王侯身边历练,意在检验儒家王道思想的功效。并非纸上谈兵的董仲舒没有让武帝失望,在10年江都国相任期内作出了不菲的政绩,而且彻底贯彻了其所主张的天人感应学说和春秋大一统学说。这些都被武帝看在眼里。董仲舒对天人感应学说持之以恒的坚守,使他在地方执政期内藉此普度众生。15年的官场历练在董仲舒看来不仅实践儒学经义已足矣,也在相当程度上扩大了儒家经义主义的影响力,所以在他尚未到60周岁时,便全身而退。毕竟在武夫专政的诸侯之地任职有动辄得咎的危险,且称病辞官也符合儒臣之惯习。
致仕隐居与儒家的以退为进
按照常理,告老还乡是董仲舒作为儒生的当然之选,但他并未就此彻底隐退,也未回到家乡广川郡(今河北衡水),而是迁居到长安的一条陋巷,别有种“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的隐士风骨。
须知,汉代的隐士普遍隐于民间,他们多是在自己的故乡或是四处游走,以占卜或传教等方式生活。西汉时还出现了朝隐的现象。而且,董仲舒尤擅长公羊学,在景帝时即为经学博士,开坛讲学,广招门生,其学生后来也与他同样成为诸侯王国的国相和长吏。以讲经传教的方式继续活跃在首都思想圈,以维持儒家持续的影响,正是董仲舒深居陋巷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