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问题】《元史》存在问题:史料收集存在着极大的障碍
《元史》由于编修时间仓促,而且出于众手,使它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历来就遭到学者们的非难。同时也因为它多照抄史料,所以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使它具有比其他某些正史更高的史料价值。元朝的13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部分内容只是靠《元史》才得以保存下来。《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全书一半,而本纪又占全书近1/4,保存了大量失传的史料。列传部分,由于元代史馆的资料就不完备,汉人(特别是文人)常有碑传资料可以参考,而一些蒙古名臣的资料常常无处可找,因此立传的不及一半。就列传中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一部分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在当时很有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有通过《元史》才能了解。《元史》的编修者违反一般的修史惯例,把一些儒家学者认为不值一提的史实也记入《元史》。如本纪中记载作佛事,礼乐志中记载游皇城,列传则把佛教、道教人物排在最前面,其次是方伎传。这些内容虽还有悖惯例,但恰恰反映了元代真实的社会情况,对研究金朝、元朝时期佛教,尤其是道教各流派的情况提供了重要资料。
《元史》存在的不足也是很多的。就资料而言,在长期战乱之后,史籍散失很多,一时难以征集,很难完备,已经收集到的资料,限于翻译条件,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元朝秘史》以及元朝的蒙古文典籍、档案等等,都是很大的缺憾。所指出的问题主要是:随得随抄,前后重复,失于剪裁;又不彼此互对,考定异同,时见抵牾。如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同一专名,译名不一。史文译改,有时全反原意。沿袭案牍之文,以致《河渠志》、《祭祀志》出现了耿参政、田司徒、郝参政等官称而不记其名。又据案牍编宰相年表,仅删去其官衔而不予考订,以致有姓无名。
《元史》列传照抄碑志家传之类,取舍不当之处甚多。改写纪年的干支,竟有误推一甲子六十年的情况,使史实完全错乱。史料中没有具体庙号的皇帝,改写时弄错的例子甚多,如将太祖误为太宗,太宗误为太祖,宪宗误为世祖,世祖误为宪宗等。纂修人对前代和元朝蒙古族的制度也不熟悉,如宋朝各州另有军号、郡名,《地理志》述沿革,却写成某州已改为某军、某郡之类。又如蒙古各汗的斡耳朵,汗死“其帐不旷”,由后代后妃世守以享用其岁赐,《后妃表》编者竟据此名单列为某一皇帝的妻妾。如此等等。所以清人钱大昕嘲笑“修《元史》者,皆草泽腐儒,不谙掌故”,因此下笔“无不差谬”。
不过,由于《元史》的编纂距元朝灭亡只有一两年时间,元朝的一些史料,当时还没有得到。像大将常遇春攻克开平,俘获元顺帝北逃时带走的史料,因是洪武三年六月,《元史》已二次修成。这些史料就来不及引用了。又因当时的编纂人不懂蒙古文,考订的功夫也不够,造成《元史》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有的应立传而无传,甚至开国勋臣的传记也有缺略;有的一个人立有两传。至于史实错误,译音不统一等,就更不胜枚举。因此,阅读《元史》,应参考《元朝秘史》、《新元史》等书籍。
朱元璋在建国之初,立即着手组织《元史》的编纂,而且在很短的期间成书,主要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的意图是以此来说明元朝的灭亡和明朝的兴起都出于天命,而他自己则是“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