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驾崩】历史揭秘:顺治驾崩为何要董鄂妃的堂妹殉葬
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顺治最钟爱的董鄂妃在承乾宫病逝,年仅22岁。在其去世后的那年冬天,顺治也在悲痛中突染天花,没过多久也不治身亡。
顺治弥留之际,大学士王熙奉命赶到皇帝病榻旁撰写遗诏。在其自撰《年谱》中,王熙自称所写遗诏经过了皇帝的认可,“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完”。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六晚,顺治皇帝驾崩归西。
奇怪的是,在顺治遗诏公布后,王熙便将当时所有与遗诏有关的文稿资料全部付之一炬。此后,王熙对遗诏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再无片言只语。
更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是,顺治遗诏中居然有这么一句,“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太后恪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未能以礼止情,诸事窬溃不经,朕之罪一也。”
所谓“未能以礼止情”,这话虽然说得委婉,但无疑是对董鄂妃间接的谴责。王熙声称自己拟的遗诏已经过顺治的同意,但以顺治的个性,他应该不会在临终前留下如此对董鄂妃不利的话语,因为这完全是对他们本就为人非议的爱情的一种否定。
那么,顺治的遗诏又是怎么变成了“罪己诏”的呢?
从顺治死亡到公布遗诏中间有四个时辰(古代一时辰等于现在两小时),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推测,“其间必有太后及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对董鄂妃的葬礼逾度写进遗诏,显然有有意而为之,估计是反映了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
事实上,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并不满意,而顺治的早死,很自然的归结于董鄂妃的原因。丧子之余,孝庄太后脑海里浮现的想必是对“红颜祸水”的一腔怒火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