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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立木】城门立木:为什么一根木头能够推动秦国的崛起

时间:2017-04-06 09:29:00来源:黄埔信息网

公元前359年,秦国国都雍城南门竖起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就在这根木头立下的那一刻,中国历史上许多事件的伏笔已经悄无声息地埋在了雍城那历经风霜、坚实厚重的肥沃黄土之中。

战国中前期,在齐楚燕韩赵魏秦七雄中,位于关西的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国落后。与之相邻的魏国就远比秦国强大,并且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土地。

秦孝公即位后下决心发奋图强,赶超关东诸国,他知道对于国家的发展崛起来说最重要的是人才,就下了一道命令,说:“不论是秦国人还是外国人,谁要是有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赏赐他高官厚禄。”

秦孝公这样一号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卫国有一个贵族叫公孙鞅(就是后来的商鞅),他在本国得不到重用,就跑到秦国来求见秦孝公。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就拜商鞅为左庶长(相当于副丞相),让他全权负责改革大事。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赐十两金子。”大伙儿先是议论纷纷,而后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想到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去扛。这时,一个勇敢的人(历史本来应该记住这个人的名字)从人群中走了出来,说:“我来试一试。”他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

商鞅立刻派人赏给这个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

这件事立即在全城传开了,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左庶长的命令真不含糊!”

南门立木在秦国百姓中树立起了商鞅的威信,他就趁热打铁把起草的改革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规定:官职大小和爵位高低以军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的奴婢。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废井田,开阡陌;二、建立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三、为了便于向东发展,迁都咸阳。

商鞅深知只有强大的农业才能支持不断扩大的战争,所以他重农抑商,大力发展农业,并通过严谨的法律对农业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还大修水利工程支持农业的发展。秦灭楚时发动了六十万的大军,打了将近两年,如果秦国没有发达的农业,进行这么大规模的战争绝对是不可能的任务。

商鞅还把其师李悝的《法经》改为《秦律》,推行全国,这是一套任何别的国家都无法忍受的繁杂、严厉、苛刻的法律。从此以后,整个秦国都严格地按照这套法律成功而有效地运转,它影响了六代秦人,直到秦始皇,最终使秦国完成了灭掉六国、一统天下这一伟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

比如,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可以说整个生活跟打仗挂钩了,这就是商鞅著名的军功授爵制度。

商鞅还提出并实施了“一刑无等级”,即“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这颇有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在贵族特权还普遍存在的条件下,敢于提出“一法令”,其胆识和魄力是可以想见的。后来,秦孝公去世,旧贵族趁机诬告商鞅“谋反”,将他杀死后施以车裂之刑。商鞅虽死,但由于新法颁布多年,深入人心,得以继续贯彻。他若地下有知,在为自己伤心的同时,肯定也会为变法的成功而深感欣慰。

自从商鞅变法以后,秦国的农业生产逐年增加,军事力量日渐强大,为领土扩张、统一六国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基础。不久,秦国进攻魏国的西部,从河西打到河东,把对方的都城安邑(今山西夏县)也打了下来,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秦国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深为震动,派使者给秦孝公送来了祭肉,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

秦孝公的儿子秦惠王先夺取了三川地区,而后北收上郡,南取汉中,西括九夷,东据成皋,割取了其他诸侯国的大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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