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王伐纣解读】武王伐纣的另一种解读:讨伐纣王缺乏正确理由
孔夫子是反对犯上作乱的,比如张三杀了君主,孔子就在他的编年史上写为“张三弑其君”。但如果张三杀的是一个昏君,孔子就隐去了张三的名字,写为“国人弑其君”。这就叫做春秋笔法。杀人的主体成了“国人”,是国人皆曰可杀的意思,张三是代表国人拿刀的。“弑”是贬意词,孔子认为杀君主这种行为是不对的。这就好比罗国齐氏被处决后,美国总统表示遗憾一样。
对于武王伐纣,因为属于犯上,孔子没有表态。《论语》中有赞扬周武王的句子,说明孔子对武王伐纣是肯定的。《论语》中不提伐纣之事。只有这几句: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这段话首先抛掉了大前提。“三分天下有其二”,怎么有了的?周原来的地盤只有陕西栒邑一带很小的地方。经过古公覃父等三代人的经营,逐渐扩大了地盤。西北一带是从少数民族手中夺取的,可以说是自己争来的。但是江汉流域一带,却是通过恩威并用的手段使其“贰于己”的,也就是说,是用“不臣”的手段取得的。这怎么叫“犹服事殷”呢?孔子认为,周本来具备了灭商的实力,没有提前动手,这就是最高尚的道德。假设一个部门经理,夺走了公司三分之二的资产,只是没有夺取董事长的位置,能说他的道德高尚吗?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我们完全有理由称曹操是道德最高尚的人。王莽和赵匡胤在篡位之前,同样也可以说是高尚的人。
实际上,周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事殷”,与春秋时列国没有灭周道理是一样的。周室衰微,列国还打着“尊王”这个招牌,是因为他们的土地是周天子分封的。如果不用这面破旗,他们祖宗的基业就失去了理论根据。该动手时没有动手,只是时机没有成熟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道德不道德。孔子是殷商的后裔,肯定周伐商就是忘了自己的祖先。
孟子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他说武王伐纣不是以臣弑君,而是有道伐无道,杀了个“一夫”。所以后代人把周武王伐纣与商汤伐桀并称为汤武革命。
孟子的论述同样是有逻辑问题的。如果有道伐无道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明末清兵入关就是正义之师了。因为当时的明朝政府,连汉族人自己也说不好嘛。
其次是有道和无道由谁来界定即谁来做裁判的问题。如果只由胜利者来裁定,那显然是不公平的。比如武王伐纣,不能只听周武王的,因为他也是当事人。统治者的思想有强大的威慑力,周朝顺民们写的历史只好跟着说,就连孔子也只能说“吾从周”,所以后代人的历史未必可靠。正如伊拉克战争,不能只听姓乔的说。日本人参拜靖国神社,也不能证明东条英机是个好人。我们现在要知道武王伐纣的真实情况,还应该听一听反方的声音。比如武王伐纣时,伯夷叔齐曾扣马而谏,他们的著作倒值得一看,可惜没有。还有伐纣胜利后,殷民曾经造反,如果发现了造反殷民的日记,那就很有参考价值。
再就是有道和无道很难有固定的标准,所以孟子的论点同样没有大前提,只能陷入循环论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就是论据。胜利者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力量强大,力量强大者多助,包括内助。多助者有道,失败者无道。其实和“成则为王败则寇”是一个意思。假如武王伐纣时有另一股势力把武王打败,周武王就是无道的。罪名是很现成的——以下犯上,以臣弑君。
孟子的逻辑前提实践证明是不成立的,因为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并不是一个行王道仁政的君主,而秦国是一个主张杀伐残暴的国家。
成王败寇是几千年来的习惯思维。有钱人就是有本事的人,他的财产就是证明,被枪毙的一定是坏人。喜欢打落水狗,墙倒众人推,是汉文化的优秀传统。嘲笑失败者,给死人脸上抹黑更是国人的惯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