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古代超越法律的免死金牌:免死金牌什么时候出现的
古代是一个人治的社会,皇帝为了拉拢臣子,保证臣下的人对自己的忠心,巩固自己的统治,将一些带有奖赏和盟约性质的凭证发给自己的功臣和忠臣,以示宠幸,这些凭证类似于现代普遍流行的勋章(或奖章),只不过其形制稍有不同内涵较为宽泛。其中有一部分凭证尤为特殊,皇帝为了表彰一些功臣的杰出贡献,它上面的文字主要著录受赐者的显赫功勋,颂其美德,是镌刻在铁制的器物之上,赋予了功臣所在家族以后犯下杀身之罪时,可免去刑责,这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通过授予一定凭证来体现,起到向全社会的公示作用,这种凭证,就是大名鼎鼎的丹书铁券。
读过《水浒》的人,都知道“小旋风”柴进有一件护身护家的宝贝,名叫“誓书铁券”。
“你不知!俺这村中有个大财主,姓柴,名进,此间称为柴大官人,江湖上都唤做‘小旋风’。他是大周柴世宗子孙,自陈桥让位,太祖武德皇帝敕赐与他‘ 誓书铁券’,无人敢欺负他。”
(第七十一回)第五十二回,写柴进被知府高廉抓进衙门,柴进说:“小人是柴世宗嫡派子后,家间有先朝太祖‘誓书铁券’。”此回的另一处,则称之为“丹书铁券”。
这样一块护身的“宝贝”,因为其具有免死的特权,所以民间又把丹书铁券称作是“免死金牌”。连死罪都能免,更何况其它的法律呢?因此,丹书铁券除了为持有者带来无上荣光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隐形特权。
丹书铁券
我国古代“丹书铁券”制度始于汉代。据史料载,汉高祖刘邦夺取政权后,为巩固统治笼络功臣,颁给元勋“丹书铁券”作为褒奖。刘邦建立了汉王朝后,“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帛礼仪;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于宗庙”,这是有关丹书铁券的最早记载。其中的“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即皇帝与功臣、重臣之间信守的凭证。“丹书、铁契、金匮、石室”,即以铁为契,以丹书之,以金为匮,以石为室,将皇帝与功臣、重臣的信誓用丹砂写在“铁券”上,装进金匮藏于用石建成的宗庙内,以示郑重和保证“铁券”安全。
铁券的出现决不是孤立偶然的因素,而是有它的渊源和原因。
铁券具有盟誓信诺性质,因而铁券的出现与古代的盟誓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谓盟誓,是指人们用言辞共相约束。盟誓由来已久,起源于原始氏族社会,那时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生命等认识有限,人们产生了灵魂不灭、万物有灵的原始世界观。对神灵和祖先的崇拜,使盟誓的存在有了思想基础。与盟者向神灵祖先祷告、订约,并发誓遵守。利用鬼神的威力加强盟誓的双方的约束力。《诗·卫风·氓》中云“信誓旦旦”。在盟誓的过程中司盟或诅祝要撰写盟誓的言辞,即“载辞”,并将盟辞记于简册上,作为凭证。之后,“既盟则贰之。”可见,盟誓的载书有两份,一份作为存档的副本收藏保存,以后若有纠纷,以为凭据。另一份埋于地下或沉于河中。盟誓虽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产物,但其实质是为统治者政治服务的。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中央权威、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政治作用,所以,盟誓制度一直被后世沿袭。铁券是盟誓制度演变的一种新形式,丹书铁券作为盟誓制度的文化载体之一,同样也是分为两部分,受券人与朝廷各执一半。
铁券自肇始后,名称亦有所不同。西汉时,称之为“丹书铁契”,也称之为“符”。史载:“迹汉功臣,亦皆割(剖)符世爵,受山河之誓。”《汉书·高帝纪》载,“甲申,始剖符封功臣曹参等为通侯。”从“铁契”这个名词来看,体现了很明显的盟誓契约性质。而将铁券称之为“符”,也是侧重于铁券作为盟誓信物的特征。可见,在西汉初期,“丹书铁契”和“符”称法上虽有不同,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东汉时已称之为“丹书铁券”了。东汉初,博士祭遵给东汉光武帝刘秀上疏中说:“昔高祖大圣,深见远虑,班爵割地,余下分功,著录勋臣,颂其德美……丹书铁券,传于无穷。”从这段材料推测“丹书铁券”最晚在西汉末就已经出现了。这种名称自出现便深入人心,一直延续至今。
在“铁券”诞生之初,还无免罪和免死等许诺,仅作为一种加官进爵、封侯纳妾的凭证。获赐铁券的功臣及其子孙常因细故获罪,直至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