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著名何武是怎么利用一把剑保住儿子的利益
时间:2017-03-12 13:06:00来源:黄埔信息网
《何武传》出自《汉书》,是第八十六卷、传五十六。该传记载的并非是何武一人的生平事迹,还包括同时期的王嘉和师丹,是这三人的合传。三人都是西汉同一时期的大臣,就篇幅而言,何武传最短,字数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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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武,字君公,因为汉宣帝寻找人才而被召见。之后他学习《易经》,跟翟方进成为好友。翟方进后来年仅四十岁就成为了一朝宰相,官居高位。何武就没有翟方进那么有才能以及有好运,他曾经在做县令时触犯法律而被免官回家,后来担当郡的小吏。
等到被人举荐,何武才升为谏大夫,任扬州刺史。他在做刺史时,时常检举犯罪的官吏,即使是俸禄两千石的,他也会上奏来列举他的罪状。在汉朝,俸禄两千石就是郡守也就是太守的级别。此外,何武在上奏弹劾前,一定会先让对方知道,如果对方认罪那他就会给他减轻罪状,顶多免官而已,但是如果对方知道了还不认罪,那何武就绝不姑息,上奏后会对他实行最严厉的刑罚,要么抵罪要么处死。
五年后,何武入朝为官,担任丞相司直,也就是丞相的下属,辅佐他来纠举不法,深得当时丞相的器重。就这段经历而言,何武与他的好友翟方进十分相似。之后他出任清河太守,可惜没几年因为地方受灾而又被免官。之后,何武一路调任,最后成为大司空,又被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