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之死】宋太祖传位时的“斧声烛影”迷案!赵匡胤之死
烛影斧声究竟是何历史之谜?烛影斧声,也称斧声烛影,是指宋太祖赵匡胤暴死,宋太宗赵光义即位之间所发生的一个谜案。由于赵匡胤并没有按照传统习惯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了弟弟赵光义,后世因此怀疑赵光义谋杀兄长而篡位。
“宋太祖死时没有留下传位于太宗的遗诏”,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已久成“定论”。这一“定论”的论据是:“官书正史中未记载过太祖传位遗诏”,“宋太宗即位时未宣布任何遗诏以杜众口之疑”。本文依据《宋会要辑稿》中首次发现的太祖传位遗诏和宋太宗宣布遗诏后即位的记载,说明上述“定论”在史料论断上存在着根本的失误,而在此基础上的所谓“定论”,也就很难成立了。同时.以往以这一“定论”为依据而得出的有关宋初政局的若干学术结论,也不能不重新加以考虑。
一
宋太祖之死和宋太宗的即位,为后世留下了“烛影斧声”之类的千古谜案。虽然对这类谜案,学术界目前尚有不同的、甚至是根本相反的看法,但有一点诸家的看法则完全一致,即宋太祖无传位于太宗的遗诏。
最早明确肯定这一点的是清代史学名家、著名的《续资治通鉴》的作者毕沅。他在叙述太祖、太宗授受之际的这一段史实时,曾注意到,第一,《宋史》中的“太祖本纪”、“太宗本纪”中均未提及宋太祖的遗诏之事;第二,《宋史》中的“王继恩传”则记载太祖死后,王继恩不顾皇后关于命皇子德芳入宫即位的意见,径入晋王府召赵光义(宋太宗)入宫,而赵光义稍有迟疑后方才应召入宫即位;第三,《宋史》的“太宗本纪”中有“太宗遂立”的字眼。而《辽史》的“景宗本纪”中亦有“宋主匡胤卒,其弟炅(即宋太宗)自立”的字眼;第四,宋代的某些私史稗乘,如《东都事略》虽然有太宗“奉遗诏即皇帝位”的记载,但却不见“遗诏”的具体内容。如何理解这种记载上的歧异呢?毕沅认为,前三点,亦即《宋史》、《辽史》这些“正史”中的记载是互为一致的,从不同的角度表明了一个史实,即太祖无传位于太宗的遗诏,而私史稗乘中“奉遗诏”之类的记载只是一种信手拈来的习惯性笔法,即“仍史家记事之旧例”,不足征信。毕沅在《续资治通鉴》中就是按照上述考虑处理和叙述了宋太祖、太宗的授受过程的,并专门写了下面一段影响很大的按语:“《长编》(指宋代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因《湘山野录》存烛影斧声之说,元黄溍、明宋濂、刘俨俱辨其诬。程敏政撰《宋记受终考》,其说尤详。李焘掇拾之不审,无俟再考矣。今删去杂说,只据《宋史·王继恩传》书之。盖太祖平日友爱,又受命于太后,其传位于晋王之意固已素定,然未尝明降诏旨,故晋王闻召尚有迟疑。《东都事略·太宗纪》云:癸丑,太祖崩,奉遗诏即皇帝位。此不过仍史家纪事之旧例而书之,太祖非实有遗诏也。《建隆遗事》、蔡惇《直笔》诸书,其舛误尤不足辨。今以正史考之,《辽史·景宗纪》云:‘宋主匡胤殂,其弟炅立。’以自立为文,与嗣位之词有别矣,然犹曰敌国传闻之误也。《宋史·太宗纪》:‘癸丑,太祖崩,帝遂即皇帝位。’特书曰遂,所以别于受遗诏而继统之君也。史以纪实,不可深文周内,亦无庸过为前人掩护,读正史者宜得其定论矣。”(《续资治通鉴》卷8太祖开宝九年十月甲寅条,中华书局标点本第1册,第206页)
毕氏的观点很清楚:太宗即位,既非如某些依据“烛影斧声”的记载而“深文周内”的史家所推测的那样,是篡弑即位的;亦非奉太祖遗诏即位的,因为太祖“未尝明降诏旨”,“非实有遗诏也”。毕氏为史学名家,而《续资治通鉴》又是在万斯同、阎若璩、胡渭等史学大师所纂《资治通鉴后编》的基础上“稍加损益”,“重加修订”而成的。其成书过程中,又与章学诚、钱大昕、邵晋涵等“反复商讨”,刊刻时又经钱大昕“逐加校阅”,故毕氏在《续资治通鉴》中的有关宋太祖“非实有遗诏”的观点一经问世,即被视作材料论断上的权威结论而被广泛接受,影响了史学界达二三百年之久。
进入本世纪40年代后,前辈史学名家如邓广铭、吴天墀诸先生,虽然对“烛影斧声”一事已有了完全不同于毕沅的看法,但在宋太祖有无传位遗诏一事上,则仍以毕氏之说为准。如邓广铭先生在40年代的一篇长文中即明确断言:“当太宗即位之初,想必正是群情危疑,众口悠悠之际,他却实在没有宣布任何一项遗命以杜众口之疑。”(《宋太祖太宗授受辩》,载《真理杂志》1944年1卷2期)近半个世纪以后,邓广铭先主在《试破宋太宗即位大赦诏书之谜》(载《历史研究》1992年1期)又进一步重申:“从《宋史》、《长编》等书中,都看不出宋太宗即位时举行过任何仪式(指宣布遗诏即位等)。”
后辈知名学者的近著,如张其凡教授的《赵普评传》、《宋太宗论》,李裕民教授的《揭开烛影斧声之谜》等等亦持老一辈的观点。如张先生谓:“太祖死时无传位遗诏。马韶陈符瑞言晋王(太宗)利见之辰事,晋王亲信梦神人语晋王已即位事……都反映了晋王在为继位的合法化方面从神的方面寻找帮助。使太宗之继位有名正言顺之法令根据,则此类事岂非画蛇添足,而烦伪造也?宋后命王继恩召德芳,也反映出太祖因猝死而无遗诏。”(《历史研究》1987年2期)李先生则更为明确地指出:“赵光义(太宗)抢位之际,没顾得上临时编造遗诏,事后再说宋太祖有遗诏,不会有人相信”而对史官们来说,“要无中生有地杜撰遗诏和宣诏人,史官岂有如此胆量?据实说没有遗诏,没有宣诏人,是抢位夺权,史官更怕得罪皇上,不得已,只好不说”。所以,宋代官修史书都只能含混其辞:“《实录》、《正史》都不曾记载赵光义即位的顾命大事。”(《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3期)
国外学者,如日本著名宋史专家竺沙雅章氏亦认为,“太祖死得很突然,甚至来不及指定他的继承人以托咐后事……《辽史·景宗本纪》记载说:宋主匡胤殂,其弟炅(太宗)自立。很明显,‘自立’就是篡夺。”(《宋太祖与宋太宗》,三秦出版社1988年版,方建新译本)
以上所举各说,均属“篡弑论” (即宋太宗是害死了太祖以后篡位自立的)的观点。学术界还有部分学者,如已故著名宋史专家张荫鳞、聂崇歧,美籍华裔著名宋史专家刘子健,日本知名学者荒木敏一,大陆中青年学者刘洪涛、侯虎等,则对“篡弑论”的观点有所保留。他们认为太租并非死于暗杀,而是自己猝死,与太宗无关。正因为是猝死,所以根本也就不会有传位于太宗的遗诏,太宗即位属于自立。如张荫麟先生说,太祖之死因虽不能确断,“然有一事可以确知者,太宗即位并无正式传授之法令依据(无论事实上本无,或虽有而太宗名义上不用之)。否则,实录、国史以至于李焘《长编》断无不加记载之理”(《宋太宗继统考实》,载《文史杂志》1941年1期)。
总括诸家所言,其论点是十分清楚的:第一,太祖或被暗杀,或因急病猝死,故没有留下传位于太宗的遗诏;第二,太宗即位时没有“任何遗诏”可以宣布,连“编造”的,甚至“事后编造”的太祖遗诏都没有;第三,正因为太祖没有留下传位遗诏,而太宗又未来得及或不便编造太祖遗诏,故宋代官修的《实录》、《国史》和《长编》、《宋史》等书中也就“看不到”太祖的传位遗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