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下猛药反腐败 地方官为何认为不贪白不贪
乾隆皇帝弘历25岁登基,在清朝诸帝中不失为一个有政治抱负和有所作为的皇帝。在他统治时期,以其祖康熙为榜样,并吸取了其父雍正的一些统治经验,乾纲独断,事必躬亲,勤于政事,励精图治,在各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当时的中国空前统一,社会相对和平安定,经济繁荣发展。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乾隆帝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生活奢靡的一面也逐渐滋长和暴露出来。整个社会从上到下,日益奢侈成风,达官贵人追求享乐,竞相豪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在这种情况下,腐败滋长、泛滥,贪官污吏比比皆是。“督抚藩臬,朋比为奸”;“上下关通,营私欺罔”。到了乾隆晚年,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谅不过十之二三,而防闲不悛者,亦恐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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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的腐败与清政权的中衰,首先是从吏治败坏开始的,而官吏间的贿赂公行,则是吏治败坏的集中表现。当时人们做官的主要目的就是追求获得名利与更多、更好的物质享受和各种特权。以督抚为首的地方官吏要想在地方上发财,就不得不向中央的京官进行贿通、贡献,而京官平日薪俸较少,要想发财就不得不包庇地方官吏,听任其为所欲为,鱼肉百姓。于是,彼此上下其手,便形成了“无官不贪”、“无吏不盗”的官僚体系。一般说来,当腐败局面不可收拾,官吏的贪污行为引起了公愤,以致百姓骚动,造成统治不稳时,皇帝也会不惜采取惩处手段,对贪官污吏加以惩罚,希图起到“杀一儆百”的警世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整个清朝二品以上的高官,因贪污、受贿,或数罪并罚而被处以斩刑、绞刑,或被赐自尽者,共计有41人,而在乾隆一朝就有27人之多,几乎占了全部人数的67%左右。至于因贪赃枉法而受到“抄家没产”、“充军发配”、“降职罚薪”的官员,为数就更多得多。不能不说乾隆“惩贪”手段是十分严厉的。可是当时情况却是“诛殛愈众,而贪风愈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