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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贵 隋文帝以法治子

时间:2017-02-26 20:32:00来源:黄埔信息网

隋文帝杨坚是隋朝的开国皇帝。他掌握政权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制定新律,健全法制。他不但重视制定法律,而且执行法律也非常严格,主张“法不阿贵”。就是说执行法律,不偏袒那些有地位的尊贵者,王公贵族犯法,也要同普通百姓一样看待,一样治罪。隋文帝不仅如此主张,而且如此做了,就是对待自己的儿子也不例外。

隋文帝

网络配图

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名叫杨俊。杨俊被封为秦王以后,依仗权势,胡作非为。他竟违犯国家规定的制度,偷偷地放债取息,实际上是敲诈勒索。上梁不正下梁歪,杨俊手下的一些官员也乘机为非作歹,致使那些深受其害的小官吏和黎民百姓苦不堪言。隋文帝得知消息后,派专使进行调查,处罚了100多个与这件事有牵连的人,并以此来警告杨俊。可杨俊认为自己是皇帝贵子,无人敢惹,有恃无恐,仍然继续作恶。同时,他还大兴土木,营建豪华宫室,成天带着一伙浪荡公子和歌姬舞女在宫中寻欢作乐。隋文帝见杨俊如此骄奢淫逸,目无法纪,便下令将他召回京师,撤销了他的一切官职,不许他再参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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