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的对象:成为职业军人的条件 待遇如何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春秋吴起简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传统征发形式组建了列国的第一只特种精锐部队——武卒。从前,春秋时代,征兵工作主要面向城市户口,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农村征兵工作也有声有色了,但征来的人没工资,还得自己解决武器和粮食。这种“募兵制”的选兵标准很高,要求全副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胫甲”。
当时没有裤子,人们下身是裙子——对于军人来说就是裙状的皮革“股甲”。裙子里边光着大腿,从膝盖以下有半截裤筒似的胫衣套在小腿上——胫衣是由从前远古时代的绑腿进化来的,以后将继续向上扩张成为裤子(但现在还没有裤子,只是小腿上的胫衣),对于军人来讲小腿上的胫衣就是皮革的“胫甲”。
穿好这上身甲、股甲、胫甲三层衣甲,脑袋上再着胄(青铜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当时的一百里相当现在的41.5公里,等于全程马拉松赛,而且要求半天跑完,而且这些大兵背了那么多兵甲武器,可不是背心裤衩呀。我们由此也可以判断,先秦人在身高、体能和耐力方面,都比现代人出色!
“募兵制”选出的人叫做“武卒”,录取之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吴起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武卒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成为“常备兵”,明显不同于过于业余兼职的“征发兵”,是一种史无先例的创举,开后代募兵制的先河。这些职业化的军人,骁勇善战,立了功还有赏爵和田地。